彰縣議長謝典霖等人議會餐敘涉賄選案,謝典霖、謝典霖之父謝新隆收押禁見。(中央社)。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議會餐敘賄選案,彰化地檢署16日指揮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持搜索票,前往謝典霖住居所等9處地點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檢方訊問後,認定謝典霖、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以及服務處劉姓秘書、議會黃姓主任等5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並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的疑慮,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最終,謝典霖、謝典霖之父謝新隆被裁定羈押禁見,謝母鄭汝芬具保100萬,劉姓秘書及黃姓議會主任各以30萬交保。

謝典霖母親鄭汝芬裁定百萬交保。(中央社)
謝典霖母親鄭汝芬裁定百萬交保。(中央社)

檢調聲押謝典霖全家消息一出,胞姊、國民黨立委謝衣鳳17日僅低調回應「謝謝關心」;國民黨則強調尊重司法,但呼籲檢方應說清楚啟動偵辦依據?究竟是掌握具體事證,還僅憑政治人物指控?回顧檢調偵辦進程,案件17日進入羈押庭,彰化地院漏夜審理後,先裁定謝新隆羈押禁見,18日凌晨再裁定謝典霖羈押並禁止通信、接見。法院指出,謝典霖身為彰化縣議會議長,對相關共犯及證人具有高度影響力,可能影響其他共犯、證人的證述,因此認定有羈押必要;謝新隆則因否認犯行,法院認為同樣有影響其他共犯、證人證述的可能,因此裁定羈押禁見。

9月17日:檢方訊問後,對5人聲押禁見;另7人3萬至10萬元交保

9月18日凌晨:鄭汝芬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劉姓秘書、黃姓主任各30萬元交保

​案情方面,傳出起點是今年6月間彰化縣議會一場餐敘。​彰化地檢署表示,經調取議會相關資料、搜索及訊問後,除認為涉及餐會賄選,也發現被告等人疑似「數次巧立名目詐取公款私用」。檢方目前所指涉的罪名,除《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外,還包括《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以及刑法行使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檢方指出,謝典霖的表姑、國民黨彰化縣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等7人,均涉投票行賄罪嫌,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另有近10名選民經訊問後請回。

至於17日遭聲押的服務處劉姓秘書及議會黃姓主任,法院均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謝典霖與謝新隆已遭羈押禁見並移送看守所;母親鄭汝芬則因法院認定目前沒有證據顯示她有實際勾串或滅證行為,加上謝典霖、謝新隆已經遭羈押,因此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彰化地院目前公布的處分,5名被告中為2人羈押禁見、3人交保,其中劉姓秘書及黃姓主任各3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