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情持續上升,疾管署今(18)日宣布,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條件的適用期限延長至今年10月31日。符合特定高傳播族群且出現類流感症狀者,可由醫師評估是否符合公費用藥條件。
疾管署表示,依流感監測資料,近期流感疫情已進入流行期且持續上升,因此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適用對象為「有類流感症狀,且具特定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
目前適用對象包括醫事單位防疫相關人員、安養及長期照顧等機構的受照顧者與工作人員、幼兒園托育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與居家托育人員;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及五專1至3年級學生;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者或照顧者。此外,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動物防疫人員,以及其他人口密集、容易發生群聚的機構人員,如軍營人員,也納入擴大公費用藥條件。
目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的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藥劑包括克流感及易剋冒。民眾可透過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流感新冠肺鏈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查詢合約醫療機構。

疾管署提醒,如出現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醫師會依病患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若符合條件,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的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再次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勤洗手、注意咳嗽禮節,有呼吸道症狀時佩戴口罩;打噴嚏時以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民眾若出現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學,以避免病毒在同儕間傳播。有關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合約醫療機構名單及流感防治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查詢,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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