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孫姓男子去年8月底晚間因與有債務糾紛的陳姓男子發生口角時,陳男竟出言辱罵孫男已故母親。孫男氣憤之下,竟拿出不明材質棍棒毆打對方,打到陳男肋骨閉鎖性骨折合併肺挫傷、頭皮鈍傷及單側肺挫傷等傷害。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孫男觸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孫男應訊時,向檢察官坦承確實有在家中「徒手」毆打陳男,主要原因就是陳男辱罵自己過世的母親。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孫男雖然承認傷人,但依照陳男的傷勢,並非徒手能夠造成,因此認定陳男是遭到不明材質棍棒毆打,依涉犯傷害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後認為,陳男的傷勢分布於頭、胸部,且傷勢達骨折程度、非輕微皮肉傷,因此認定是遭孫男持棍棒毆打,事證明確,故依傷害罪判處孫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