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一名林姓男子才剛出獄不到半年,竟接連犯下5起竊盜、2起恐嚇及1起毀損等共計12起案件,甚至在今(115)年2月間,林男更持菜刀恐嚇親生母親「我要殺死你,跟你養的狗」,還傳簡訊威脅「要炸掉房子」,行徑相當囂張猖狂。全案經法院審理,林男被毀損、恐嚇等罪判處拘役120日,另依傷害、加重竊盜罪分別判刑2月及7月,對此彰化地檢署不服提起上訴,主張應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認定原審無違誤,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有竊盜、家暴及詐欺等各項前科,於今年1月4日才剛執行完畢出獄,但他不知悔改,一個月後便在大街上尋找目標,不僅搜刮停放於路邊的車內皮夾、零錢及外套等財物,還持偷來的提款卡盜領1萬4900元。4月時,林男搜刮一輛大貨車時遭車主撞見,林男竟發狠痛毆車主,甚至直接持刀潛入民宅行竊,治安危害極大。

更令人髮指的是,今年2月21日,林男還對著老母親嗆聲「我要殺死你,跟你養的狗」,隔日又發狂砸爛住處車庫鐵門、櫃子與客廳玻璃窗,並發送簡訊恐嚇母親「一定把這個房子炸掉」、「我一定砍妳們,寶寶我殺了」等血腥字眼,讓老母長期身陷極度恐懼之中。

彰化地院審理,一審時法官依毀損及恐嚇等罪定應執行拘役120日,得易科罰金;傷害罪判刑2個月、加重竊盜罪判刑7個月。但彰化地檢署認為,林男為短期內再犯之累犯,原審漏未依《刑法》累犯規定加重其刑,刑度過輕,遂提起上訴請求從重量刑。

全案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後,二審法官認為,一審法院在量刑科刑時,已將林男的前科累累等「犯罪行為人之品行」充分考量並列入評估,依據憲法與刑法上之「禁止重複評價」原則,無須再強行依累犯規定重複加重其刑,原審量刑並無不當,據此判決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拒絕兒虐、防止老人受虐,請勇敢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