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社會局38歲江姓女社工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在約1年間侵吞5名受監護長者存款及現金,金額超過1200萬元,目前由檢察機關偵辦。衛福部社工司長楊雅嵐今(23)日表示,衛福部已函請台北市政府儘速進行行政調查,若認定當事人有業務重大過失或不正當行為、違反社工師倫理守則,即可依《社工師法》移付懲戒,不必等刑事判決確定,最重可廢止社工師證書;相關懲戒結果也會於專區公告,供社福機構及用人單位查詢。
據悉,江姓女子為資深社工,去年5月轉任台北市社會局,負責老人福利科業務,並協助受監護長者個案,包括保管存摺、印章及現金等。其中,台北市文山區有5名長者因無法自行管理財務,由社會局介入代管,但江女涉嫌陸續提領5人存款,並拿取長者家中現金,總金額超過1200萬元。
台北市社會局直到江女離職後,才發現相關帳目出現異常。江女過去也曾登上媒體版面,去年男童剴剴案引發社會關注期間,曾受訪討論兒少相關機制。
本月21日,台北地檢署前往江女住處搜索,查扣包括香奈兒、愛馬仕等大批精品名牌包,之後遭檢方聲押禁見。楊雅嵐表示,目前案件的司法程序仍由檢察機關偵辦中,後續刑事責任仍待司法程序釐清。
楊雅嵐說明,依《社工師法》第7條規定,社工師如果因為與業務相關的故意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依法可廢止社工師證書及執業執照,遭撤照後也無法再考照。
不過,除了刑事判決之外,地方主管機關也可以另外進行行政調查。楊雅嵐指出,如果台北市政府經行政調查後,認定當事人有業務重大過失或不正當行為,違反社工師倫理守則,也可依《社工師法》第17條規定移付懲戒,最重同樣可廢止社工師證書。
衛福部已函請台北市政府儘速針對本案進行行政調查,並依調查結果及相關法令辦理後續處置,衛福部也將持續掌握地方主管機關的調查及處理進度。
為保障服務對象權益,楊雅嵐表示,衛福部設有「社工師懲戒查詢專區」,公告受懲戒及性別事件相關資訊,提供社會福利機關、機構及用人單位查詢,作為後續聘僱人員時的參考,防範受懲戒者再度從事社工行業。
至於受監護長者的財產管理機制,社家署長周道君表示,針對有特殊需求的長者,其財產如何保全,依《老人福利法》或《民法》相關規定辦理;如果沒有其他合適的管理人員,可由地方政府協助長者管理財產。
對於受監護長者的監護人如何產生,以及是否可能由多人共同擔任,周道君說明,《民法》中的成人監護制度,必須經法院程序宣告,監護人不一定由地方政府擔任,也可能由親屬或第三方專業人員擔任。依過往經驗,監護人通常為單一人員。
周道君表示,就目前這起個案而言,由於刑事案件仍在調查中,社家署已向台北市了解細部狀況。至於現行受監護長者財產管理流程,是否有執行面需要進一步補強,仍須視後續調查結果,再進一步請台北市政府及其他縣市共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