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隨著科技及網路購貨管道愈趨發達,使得電子煙更容易傳播、取得,但其隱含的危害性,也越來越受到外界重視;特別是,相關類菸品及組合元件,如今常被當成吸食新興毒品的工具,例如三不五時躍上新聞版面的「喪屍煙彈」(依托咪酯Etomidate)即是經典案例之一。這也造成台灣社會的治安痛點,為此,政府決心強化防制力道,財政部關務署宣布,將取消相關產品進口額小於5000元免罰的規定。

關務署首先說明,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例如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其中,製造或輸入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屬於違法供應鏈源頭;行政院為提高嚇阻不法效果,已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違法製造、輸入行為之處罰「提升為刑事罰」,而相關修正草案也已送立法院審議。

關務署進一步指出,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已遭濫用為新興毒品的吸食工具,對社會治安造成高度威脅。因此,海關為了配合行政院「阻絕新興電子煙氾濫」的政策目標,已經預告修正「海關緝私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4條,增訂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排除適用」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未逾台幣5000元的免處罰鍰規定。

另,關務署還聲明,已同時研擬於「緝私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增訂涉案貨物為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之違章情形,並賦予較高的裁罰金額或倍數(將高於毒品或槍械、子彈、事業用爆炸物以外之一般管制物品),以徹底打擊此類貨物相關之私運、收買及逃避管制等不法行為。

關務署強調,海關將持續嚴格把關非法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入境,並運用官方網站、社群媒體及入境大廳置放告示牌等方式多元宣導,提醒民眾注意。籲請民眾切勿因自用、餽贈或代購而違法購買或攜帶是類貨物入境,以免因違規遭受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