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45歲江姓女子,去年賣掉三重房產1800多萬元,手握實際所得500多萬,卻不繳納積欠房地合一稅和罰鍰共341萬元,還把獲利轉到丈夫名下,企圖規避追討。直到行政執行署到他工作地點祭出拘提管收,女子態度才180度大轉彎,籌出40萬元並提供擔保,承諾剩餘200多萬,會在9月底前一次繳清。
行政執行人員找上門,女子被帶上車!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聯手士林分署,22號前往江姓女子在新北的工作地點,將人強制拘提到案。原本屢傳不到,積欠稅款的45歲江姓女子,這下再也躲不掉。直到聽見自己可能面臨進一步的管收關押,女子消極態度,突然180度大轉彎,願意繳欠款。

欠341萬稅款!婦匯賣屋所得500萬給夫圖規避 遭拘提後答應繳納。(圖/民視新聞網)
就是這間三重房產,實價登錄1880萬,根據行政執行法第17條,欠稅屬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45歲江姓女子,去年在新北三重賣掉房產,獲利1800多萬,扣除代書成本和貸款後,仍有獲利500多萬,竟然火速轉到先生名下,企圖規避房地合一稅加上罰鍰,累計欠下的341萬元。雖然當時雙方談妥分期計畫,但江姓女子繳到8月就停擺。

欠341萬稅款!婦匯賣屋所得500萬給夫圖規避 遭拘提後答應繳納。(圖/民視新聞網)
女子最後向分署承諾,剩餘200多萬元欠稅,將在9月底前一次繳清。行政執行署也強調,欠稅不是把錢轉到家人名下就能一筆勾銷,想靠脫產躲稅,恐怕沒這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