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聞] 台糖近期爆出5月就知情致癌油卻隱匿,衛福部長石崇良則稱,那是因為原料不用通報,次長林靜儀也發文表示,粗油半成品不同於食用油成品,不應混為一談。對此,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3)日怒批,若林靜儀明知《食安法》規定還發這樣的文,那就是「良心被狗吃了」,更質疑衛福部未確實執行《食安法》第7條,並要求林靜儀公開道歉。
林靜儀:粗油半成品和精煉完成的食用油成品不可混為一談
針對台糖遭控早知情卻隱匿不報,林靜儀2日發文指出,台糖退貨的是尚未精煉的粗油半成品,中聯遭裁罰的則是已完成精煉、流向下游販售的食用油脂,兩者性質不同,不應混為一談。她指出,台糖依契約及品質要求管控半成品原料,中聯卻在精煉完成後,明知苯駢芘超標仍持續出貨,直到多次檢驗超標才通報主管機關。
林靜儀強調,《食安法》裁罰的是食用油脂成品是否符合標準,半成品原料則應透過HACCP制度管理,將兩者混淆是錯誤解讀。她並再度質疑,台中市政府在沒有食藥署專案查核的情況下,為何未主動查核中聯油品?
黃國昌怒轟:恣意扭曲法律 未確實執行《食安法》第7條
然而,針對林靜儀發文,黃國昌今上《誰來早餐》怒批,林靜儀應重新檢視《食安法》第7條,相關規定所涵蓋的產品包括食品原料,並非只有已完成的食用油。他批評,若林靜儀明知法律規定,卻仍發文聲稱半成品原料不在通報範圍內,「那就是良心被狗吃了」,並要求她立刻召開記者會道歉。
黃國昌指出,政府為了掩飾自身失能失職,不僅出現雙重標準,甚至恣意扭曲法律解釋,導致整個食安管理體系混亂不堪。他強調,現在的問題不應被轉移成是否修正《食安法》,因為現行法律本來就已經將原料納入規範,中央主管機關也握有相關授權,只是沒有確實執行。
他質疑,按照林靜儀的說法,彷彿《食安法》第7條第5項仍須修法,才能將食品原料納入通報範圍,但事實上現行規定已有涵蓋。他強調,法律及授權都已存在,政府卻未依法執行,「這不是法律的問題,而是政府的問題」,衛福部應向社會清楚說明為何沒有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