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某詹姓里長候選人為爭取今年選舉能順利當選,疑意圖以免費剪髮方式向選民提供不正利益,爭取投票支持,桃園地檢署獲報後指揮警調偵辦,23日持搜索票搜索候選人住處,偵訊後認為詹某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10萬元交保,其餘5名被告則均請回。
桃檢指出,獲悉桃園市龍潭區詹姓里長候選人,為求年底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能順利當選,竟意圖行賄,於9月2日,特地邀請髮型設計師,提供市價約數百元不等免費剪髮服務的不正利益,藉此爭取選民支持。
檢察長張春暉相當重視,立即指派檢察官蔡宜芳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及龍潭分局共同偵辦。於23日持法院搜索票執行搜索被告住處,並傳訊被告詹某等6人及相關證人5人到案。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詹某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對於投票權人交付不正利益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具保10萬元,其餘被告5人均請回。
桃檢呼籲,公平乾淨的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石,選舉期間如發現有任何形式的賄選、賭盤、假訊息、境外勢力介入等不法情形,均可透過免費專線踴躍檢舉,桃檢期盼與全民齊心努力、打擊惡質選風,共同守護國家民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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