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63歲黃姓男子去年10月到伯父家,向伯母借錢遭拒,他懷恨在心,趁伯母坐著彎身整理筍子時,持鈍器重擊其頭部,致其顱腦損傷骨折出血而死亡。黃男始終否認行兇,且稱只是去聊天,離開時「人還活著」,可能是他人潛伏屋內行兇,但證據會說話,南投地院合議庭今天以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黃姓男子是在去年10月3日下午3時多,騎機車到伯父家,要向74歲的王姓伯母借錢,但伯母拒借後即彎身整理地上的竹筍。黃男借不到錢心生憤恨,從王婦右後方以不明鈍器重擊其頭部,致其伯母頭皮開放性挫裂傷、顱底骨折及顱內出血,且在短時間內因頭部外傷、顱腦損傷骨折出血而死亡。

黃男行兇後騎機車離開,王婦鄰居傍晚到家裡找人才發現她倒臥在地上,火速報警。埔里警方接獲報案後調沿路監視錄影畫面,並查證相關的親友,鎖定經過會跟親戚借錢的黃男,惟黃男矢口否認到過伯母家。

黃男從檢警偵辦到法院審理期間,先否認到過伯母家,後改口說只是去找伯母聊天,離開時伯母還活著,可能是他人潛伏屋內行兇。惟南投地院合議庭綜合法醫解剖鑑定、現場勘察照片、監視器錄影畫面、救護人員密錄器影像、LINE對話紀錄、鑑定證人及多位證人的證述、黃男不利於己的供述等證據,認為黃男犯罪事證明確,下午以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合議庭表示,黃男殺人手段尚非極其兇殘,也非全無教化改善之可能,無期徒刑須執行逾25年才能假釋,屆時黃男已年近9旬,已足達防衛社會的目的,因此量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