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警察阻詐辛苦了!南投郭姓男子帶失智母親到銀行要解定存,提領現場,行員通知警方,警方發現老婦無溝通能力,要求郭男出示監護宣告證明有權代處理,郭男拿不出來,不斷飆罵髒話,1名警員壓制郭男時遭傷踢下體,郭男被南投地院依傷害罪判刑3月。

無業郭男去年8月中旬帶著失智母親,到台銀南投分行臨櫃要幫老母的定存解約,把錢提領出來,金額不小,行員懷疑老婦遭詐騙,打電話通知警方。

2名員警到場了解,郭男說,是母親要定存解約,才陪她來。警方詢問老婦,為何要解約定存、要領多少錢,老婦不是答不出來,就是答非所問,眼神呆滯。警方擔心她真的遇到詐騙,要求郭男提供能證明由他代理處理老婦事務的文件,例如監護宣告。

郭男提不出相關證明,暴怒飆罵員警,不理制止,其中1名警員壓制要逮捕郭男,他出腳踢警員下體,致左側陰囊、睪丸挫傷。

警員驗傷後告郭男妨害公務和傷害罪,南投地檢署起訴,郭男在南投地院法庭上坦承犯行,但被踢傷的警員未出庭拒和解,法官認為郭男以連續辱罵和踢人的強暴方式,妨害國家公權力的行使,且未能與被害人成立調解,以傷害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