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堆積的廢電池、淘汰的舊手機,其實都能化身為實用的購物金。近期社群平台上,有網友分享將23包廢電池拿到超商回收,一次換得184元購物金,可以買便當配飲料,引發熱烈討論。事實上,台灣兩大超商7-11及全家便利商店全台門市皆提供資源回收服務,回收項目涵蓋電池、手機、筆電及充電線組等多種3C廢棄物,完成回收即可獲得購物抵用金折抵當次消費。

根據7-11官方公布的資源回收規範,各項廢棄物的回收折抵價格如下:

廢乾電池每0.5公斤可折抵8元購物金,換算每公斤折抵16元

廢筆記型電腦每台折抵120元購物金,但須包含螢幕、主機板、硬碟等主要元件

廢平板電腦每台折抵40元購物金,須含螢幕面板與主機板

廢手機每支折抵12元購物金,同樣須含螢幕面板與主機板

廢光碟片每0.5公斤折抵5元購物金,回收前需先拆除外包裝

手機座充或旅充每組折抵3元購物金,須含完好電源線,單獨線材則不予回收

此外,7-11的高效智慧回收機提供另一種回收方式,廢電池每5顆或寶特瓶5瓶可兌換1元購物金或1點OPEN POINT。7-11表示,生鏽的乾電池一樣可以回收,不過電池若有漏液或發生變形、鼓脹等則不能回收。行動電源屬於乾電池,也可以回收換抵用金。抵用金限當次消費折抵,無法分次折抵,也沒有抵扣券可使用。建議若回收物過多時,可分次進行回收。

7-11提醒,乾電池回收的抵用金計算是每滿0.5公斤8元,不足500公克的部分,門市會退回給顧客,因此如果是1.3公斤,抵用金將以1公斤計算,抵用金為16元,多出來的300公克門市會退還給顧客,待下次集滿500公克時,可再到門市折抵8元。

廢筆記型電腦每台折抵120元購物金,須含鍵盤、電池及硬碟

廢平板電腦每台折抵40元購物金,元件須完整,非WiFi平板則需有3C認證標誌

廢手機每支折抵12元購物金,主軸元件須完整無破裂

廢行動電源每台折抵2元購物金,外殼不可拆卸且機體須保持完整

兩大超商皆提醒消費者,上述回收廢3C所獲得的購物抵用金,不得用於折抵代收、代售及香菸等商品,且限定當次消費使用。7-11另外強調,充電線回收必須包含該座旅充所能使用的電源線,以iPhone為例,需豆腐頭加上充電線為一組且完好無損才可回收,若僅有單獨一條線材將不予受理。

而四大超商中另兩家萊爾富和OK,也提供廢電池回收服務,不過無購物金、無現金回饋、無集點折扣。

◎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翻攝自全家官網
◎ 資料來源/7-11.全家便利商店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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