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清水區2022年發生聚眾鬥毆死亡命案,兩方人馬為了薪資糾紛相約談判,一名17歲凌姓少年在混戰中,遭人持摺疊刀刺中左胸,傷重慘死,事後凶嫌陳男遭判刑12年定讞。少年母親痛失愛子,對陳男等人提告求償1122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陳男等人應賠償480萬元;全案可上訴。
回顧案件發生經過,2022年8月2日凌晨,清水區一家工程行因勞資糾紛,離職的耿姓員工與謝姓老闆相約談判,耿男帶著父母等親友到場助陣,謝姓老闆也找員工、朋友來幫忙,現場一共25人,雙方均攜帶棍棒、刀械。
談判過程中,兩派人馬大打出手,耿男找來的17歲凌姓少年遭謝男陣營一名18歲陳姓男子持摺疊刀刺中左胸,少年因傷勢過重,送醫不治。事後陳男被依殺人罪判處12年徒刑定讞;其餘同夥則依妨害秩序各判3至6月不等徒刑。
凌母痛失愛子,對陳男等人提出民事求償,主張因兒子死亡支出17萬5417元的醫療、喪葬費用,她因病無法工作不能維持生活,膝下有4個兒子,其中次子、三子有身心障礙,無工作及扶養能力,全家僅大兒子及四子有工作能力,如今四子橫死,導致她損失一半的扶養費用,又罹患憂鬱症,因此求償1122萬8749元。
法官審酌,凌母支付的醫療、喪葬費用17餘萬元,以及預期可得知撫養費損失額為152萬6666元、精神撫慰金400萬加總後,再扣除已請領犯罪被害人補償金90萬,得請求金額為480萬2083元。
法官指出,謝姓老闆號召眾人到場參與聚眾鬥毆,最終導致凌姓少年死亡,謝姓老闆、凶嫌陳男等5人,均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由於5人中有1人是未成年少年,其父母也必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