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退稅制度將迎來變革,11月1日起改採「先付含稅價、出境確認後再退款」制度,引發討論。日本旅遊達人林氏璧提醒,11月起免稅品特殊包裝將取消,消耗品不再以密封袋包裝,若要辦理退稅,商品在離境前仍不能在日本境內食用或使用,因離境須配合海關查驗,若沒辦法出示商品,該筆恐無法退稅。
為防止外國旅客利用免稅制度,在日本境內轉售商品牟利,同時簡化免稅店作業,日本將於今(2026)年11月1日起採「先付含稅價、出境確認後再退款」制度。屆時旅客須先以含稅價格購買商品,待離境時由海關確認商品確實帶離日本,免稅交易才正式成立,再由免稅店或受委託的退稅業者,返還相當於消費稅的金額。
林氏璧在臉書粉專提到,11月起日本免稅品特殊包裝將取消。旅客若要辦理消耗品退稅,商品在日本境內仍不能食用或使用;如果在機場需被檢查時,卻沒辦法出示購買商品,該筆收據上的商品將無法辦理退稅。至於非消耗品,如衣服、相機等,一直以來都可在日本境內使用,不受影響。
林氏璧指出,現在有部分店員會將消耗品與非消耗品,一併放入免稅品密封袋,並要求在日本都不能使用,其實是對目前制度的誤解。但這些其實也不重要了,11月後免稅品密封袋的規定就會廢掉,不用再管消耗品、非消耗品,結帳的速度可能也會快一點。
不少網友表示「身為前藥妝店店員,請大家務必事前把要免稅及不免稅分開,才能加速結帳流程,大量購買的人,最好先清點一下數量,若發現店員有錯誤,馬上反應」、「單價高的再退,便宜的就算了」、「以後就要買購物袋,或是自己帶購物袋了,這個免稅袋很好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