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去留爭議引發各界高度關注。曾擔任國立中興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召集人的台大國企系名譽教授陳厚銘今(26)日指出,這起事件不只涉及個別校長的去留與信任問題,也再次凸顯台灣公立大學校長長期面臨的結構性待遇困境。
陳厚銘表示,過去依賴士大夫精神、低薪與無私奉獻支撐大學治理的模式,已難以因應當前高教治理的現實需求。面對全球高教人才競逐日益激烈,台灣必須換位思考,以國際規格延攬人才,並讓高教領導人才的待遇適度回歸市場機制。
陳厚銘認為,這起事件一方面突顯領導者面對信任危機時的決斷考驗,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台灣公立大學校長在責任、待遇與國際人才競爭之間的制度性落差。他呼籲,朝野與教育部正視高教領導人才待遇合理化問題,建立更符合市場機制的薪資與獎勵配套。
「當斷不斷,反受其亂。」針對高為元續任爭議所引發的信任與績效拉鋸,陳厚銘直言,當爭議持續延燒並對校譽造成耗損,領導者在去留之際,更應展現以大我超越小我的智慧與格局。他說,當個人去留與學校整體發展產生衝突時,如何讓學校重新向前,才是最重要的考量。」
陳厚銘進一步指出,台灣公立大學校長在承擔繁重行政責任的同時,卻面臨相對僵化的薪資上限。他認為,這種「重責與低薪」的結構性失衡,不僅影響職務吸引力,也不利於台灣高教延攬與留任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領導人才。
陳厚銘說,現行體制下,公立大學校長依法不得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若於自身大學申請彈性薪資或講座教授待遇,也常受到較嚴格的利益迴避規範,其薪資調整彈性有時甚至不如其他兼任行政主管的教授。
陳厚銘提到,現代大學校長肩負校務策略發展、國際競爭、產學合作、人才延攬及募款等多重任務,其實質責任與所創造的組織價值,已相當程度接近大型機構執行長(CEO)的角色。若治理責任持續加重,報酬制度卻長期停滯,勢必形成責任與待遇之間的明顯落差。
陳厚銘認為,相較之下,私立大學校長在待遇制度上通常具有較高彈性,公立大學則受到公務體系與既有制度較多限制。
為改善台灣高教長期存在的待遇僵固問題,提升公立大學延攬與留任優秀領導人才的能力,陳厚銘提出2項具體政策建議。
其一,募資增設校長專屬行政特別津貼或講座。在教育部既有校長職務加給之外,可研議鼓勵校友或企業界以捐款方式設立專款,提供校長職務專屬的行政特別津貼或講座,以適度提高實質薪資所得。相關經費則應納入校務基金管理與監督機制,落實資訊公開、利益迴避與專款專用,兼顧待遇合理化與大學治理透明度。
其二,由教育部編列「不兼任獨董」政策性專案預算。針對專職投入校務、依法不得兼任企業獨立董事的公立大學校長,可由教育部研議設立政策性專案特別津貼。此一制度概念可參考公立醫院醫師「不開業獎金」的精神,透過制度性補償,使高教領導者在遵守利益迴避及專職要求的同時,也能獲得較合理的待遇。
陳厚銘強調,告別士大夫低薪奉獻的舊思維,不代表放棄教育理想,而是要用更合理的制度,支持有理想、有能力的人承擔責任。他說,唯有讓責任、績效與待遇建立更合理的連結,台灣的頂尖大學才有可能在全球人才競逐中吸引並留住優秀領導者,進一步提升高教治理品質與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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