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全職媽媽小美(化名)與丈夫結婚多年並育有幼子,近年卻遭丈夫頻繁以言語羞辱與冷暴力對待。小美後續在筆電中赫然發現丈夫竟以「包時數」方式與中壢某養會館的女按摩師珊珊(化名)頻繁約會、過夜,甚至傳送「把你榨乾」等鹹濕貼圖與訊息,珊珊還憑藉法律常識下「指導」男方如何進行夫妻財產攻防,導致小美精神重創求助身心科。全案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珊珊嚴重侵害配偶權,判處應賠償小美新臺幣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小美與丈夫於民國109年結婚,婚後她辭去正職擔任家庭主婦,並兼職保險業務全心照顧4歲幼子,不料自民國113年底開始,丈夫性格大變,不僅經常酸言酸語指責她「不會賺錢、小孩帶不好、煮飯難吃」,更展開一連串精神虐待;直到114年中,小美在家中使用電腦時,意外跳出丈夫LINE登入訊息,赫然發現丈夫竟與一名女性大談不倫戀。
小美發現,珊珊為中壢人養身按摩會館的按摩師,兩人自113年中認識後便密切往來,丈夫甚至長期包下珊珊上班時數外出約會並多次發生親密關係,對話紀錄中更充斥「抱我抱緊緊」、「把你榨乾」、「最愛寶貝了」等極度親密用語、貼圖。小美不堪長期被背叛與精神羞辱,身心崩潰下求助身心科服藥,並憤而向珊珊提告求償15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庭審理期間,被告珊珊矢口否認不倫,辯稱自己與小美丈夫僅是按摩師與客人的互動,傳送曖昧貼圖與對話純粹是為了「提供情緒價值」,甚至推託是對方主動糾纏,自己名下雖有房產與相關收入但負擔沉重,珊珊甚至質疑小美曾說過「祝福你們」代表事先同意,反指她有「仙人跳」之嫌。
不過,法官檢視對話紀錄後發現,珊珊不僅與男方熱戀對談,更數度運用法律常識「指點」男方,甚至向小美丈夫表示「以你老婆能搞出來的,我覺得不是什麼難處理的事」、「主要你們是法定財產制」、「我可以保護你這部分」,顯然已在逐步規劃如何讓男方在離婚談判中佔據有利地位。法官認為,若兩人僅是為了工作而提供情緒價值,竟演變成破壞他人婚姻,侵害程度反而較一般情難自制的婚外情更為嚴重,且珊珊毫無悔意,採信小美的指控。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指出,婚姻係以夫妻共同生活為目的,配偶間負有誠實義務。被告珊珊與男方的行為早已超越一般異性友誼的正常社交分際,且兩人對話中早已明知此舉會遭小美提告,顯見係有意識地侵害小美的配偶身分法益。
法官考量小美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以及兩造的經濟狀況、職業、實際加害情形等一切情狀,認為她請求150萬元過高,最終於115年9月18日判決被告珊珊應給付小美45萬元,並自115年2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加計週年利率5%之利息,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