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歌仔戲團「明華園」日前遭爆料,一名自稱子團「月二團」團長兒子的陳姓男子,疑似以劇團名義向外界借款,告上法院後持續拖欠還款,雖然陳姓男子至今未出面回應,但孫翠鳳及明華園發表聯合聲明,親自說明男子的真實身分,並直言將委請律師追究法律責任。
孫翠鳳與明華園戲劇總團、各子團26日在社群發表聯合聲明,表示近期不斷接獲民眾反映,聲稱陳姓男子冒用總團、孫翠鳳、子團的名義涉嫌對外行使鉅額詐騙,導致受害者蒙受錢財損失與精神傷害,聲明也強調陳男於民國109年(西元2020年)後就不隸屬明華園總團或子團。
聲明進一步解釋,民國86年(西元1997年)以來總團與子團各自獨立經營,業務獨立、財務獨立,陳男過去則為「月二團」成員,也為該團前團長的長子,然而6年前已離開所有家族團隊,且與家族無任何聯繫,個人行為均不代表總團、子團、孫翠鳳立場,錢財往來也與家族無關。
針對陳男帶來的名譽損害,聲明表明將委請律師依法律途徑追究相關責任,同時請外界勿再散布妨害總團、子團、孫翠鳳名譽的言論,否則將一併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也提醒若有人以明華園戲劇團或孫翠鳳的名義要求付款,請先透過官方管道查證,若事件已經發生,請保留對話、匯款等紀錄,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