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72歲林姓老翁,前年初到9歲女童住處找女童曾祖母聊天,卻將女童抱到腿上,再用手碰觸其下體持續猥褻,女童曾祖母看不下去咳嗽制止,林男才停手,事後經校方通報將林男拘提,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辯稱因失智才犯案,但法院認辨識能力沒問題,且一再否認、還試圖影響證人,犯後態度惡劣,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1月,上訴台中高分院認原審認事用法無違誤,判決駁回。
判決指出,這名9歲女童和曾祖母同住,曾祖母的林姓朋友(72歲)經常會來住處和她寒暄,2025年1、2月某天下午,林男又來時,將女童抱至其大腿坐下,並以單手環抱住,另以單手隔著女童長褲觸碰其下體,女童多次掙扎仍無法逃離,持續遭林男猥褻,前後長達1小時,女童曾祖母見狀,遂以咳嗽聲制止,林男一度暫停動作,但後來又持續觸碰女童下體,曾祖母趕緊支開女童,指示她到屋後收拾衣物。
沒想到林男不死心,尾隨女童到後方,女童收完衣物後,隨即躲至房間內並上鎖,林男嘗試打開房門未果,並引誘女童表示,若開門就給她100元,所幸女童沒受誘惑開門,林男才死心離開。
直到同年3月,女童學校的王姓志工媽媽在講解性騷擾相關兒童繪本後,女童向她表示曾遭他人性騷擾並遭觸碰「隱私部位」,王女大驚趕緊通報學校,警方獲報將林男拘提到案,全案才曝光。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矢口否認加重猥褻犯行,辯稱我有把女童抱起來,但沒有摸她,辯護人也稱,林男2024年底開始,出現異常行為,醫院診斷有失智情形,請法院參考是否影響他的精神狀態。
台中地院認為,林男在女童曾祖母咳嗽後,都能立刻做出反應停止動作,顯示辨識能力沒問題,且醫院鑑定報告也認為,林男在處理生活事務並無明顯困難,且案發時林男因另案要上訴,還能自己坐火車去律師事務所與律師洽談,認定行為智識無問題。
台中地院認為,林男為逞私慾,造成女童心理陰影,且犯後一再否認犯行,甚至以身心狀況迴避法律責任,實具一定惡性,加上偵查中曾數次要求女童曾祖母改口,試圖影響證人,犯後態度惡劣,女童父親也希望重判,依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猥褻罪,判3年1月,林男不服上訴二審。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也未逾越法定刑度,判決駁回,仍維持3年1月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