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案,一審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為民眾黨後續發展投下變數。柯文哲今(27)日在網路節目受訪時直言,這起司法案件的核心目的,就是為了讓他「無法參加2028年大選」。
針對案件審理過程,柯文哲提到,當初捐給民眾黨的210萬元遭認定為賄選金額,讓他相當困惑,事後釐清才發現關鍵在於阻擋參選。他分析指出,即使二審獲得無罪判決也無濟於事,只要訴訟程序能夠拖過2028年總統大選,就已達成總統賴清德的「戰略目標」,直接排除潛在變數。

至於民眾黨未來的總統選戰策略,柯文哲認為目前討論仍為時過早。他表示,無論是尋求藍白合作、由現任黨主席黃國昌出征,或是尋覓其他合適人選,都必須等到九合一大選結束後,再依據最新形勢進行整體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