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回應廣大大型重型機車車主訴求,也為了逐步調整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政策,臺北市停管處今日宣布「機車與大型重機共用格位的試辦計畫2.0」邁入下階段,將自今年(2026年)10月6日起,試辦開放轄內所有路邊約6.3萬席收費機車格供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此舉不僅是北市友善大型重型機車環境的重要里程碑,也期望能有效緩解路邊汽車車位供不應求的現況。

停管處表示,過去大型重型機車依規定須停放於汽車停車格,然而在實務營運上,面對汽車車主反映汽車格位一位難求,大型重型機車爭取道路平權,且大型重型機車車體停放於汽車格內常衍生空間浪費的爭議。

為此,停管處自114年起推動「機車與大型重機共用格位的試辦計畫2.0」,從初期特定路段試辦大型重型機車停放,逐步擴大至公有路外停車場。在為期6個月36個路外停車場開放機車區供大型重型機車停放後,停管處收集試辦期間的路外及路邊數據監測與市民意見回饋,有超過50%的市民支持大型重型機車另定費率停放於機車格內,且依據試辦計畫觀察發現大型重型機車試辦停放一般機車格並未對一般機車的停放秩序造成嚴重衝擊,整體週轉率與空間彈性皆有顯著提升。在確認安全、秩序與可行性均達預期標準後,停管處決定於今年10月6日擴大試辦計畫範圍,開放全市路邊收費機車格供大型重型機車停放。

自10月6日起,臺北市所有公有路邊收費機車格均開放大型重型機車(紅牌、黃牌)停放。大型重型機車停放於收費機車停車格時可斜停2格,停車費率為40元/次,停管處提醒若因車身尺寸或加裝箱體等需求,仍可停放於既有汽車停車格,則維持汽車費率計收。

停管處提醒,若將紅、黃牌大型重機停放於未收費的巷弄免費機車格,或設有特殊禁停標誌的路段,即屬於違規停車,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不依規定車種、位置或方式停車」,處以600元以上1200元罰鍰。停管處後續將密切觀察新階段上路後的停放秩序,並持續加強宣導,呼籲所有騎士共同維護友善、安全的用路與停車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