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家70年鴨賞老店,被消費者發現疑似竄改賞味期限。顧客買了一堆伴手禮回家,但其中一包三星蔥鳳爪,赫然發現產品標籤貼紙竟然是兩層,一撕開,賞味期限本來是2027年9月卻變成2026年8月,顧客吃驚,難道鳳爪過期一年還拿出來賣嗎?業者解釋,商品絕對沒過期,包裝袋貼紙都先貼好,員工疑似省錢,才會又貼了新標籤,但難道老闆會不知情嗎?多達四百多包鳳爪全數銷毀,宜蘭衛生局也介入調查。

好幾袋鳳爪依規定淋墨汁銷毀,不是因為過期,而是因為外裝袋標籤出問題。

撕開標籤後還有一層標籤,這個畫面不用撕開,看得更清楚,賞味期限寫著2027年9月13日,但下方隱約都可看到明明就是8月12日,這疑似竄改期限行徑被抓包。

一位顧客上網發文,特地到宜蘭這一家70年鴨賞老店買東西,其中一包三星蔥鳳爪,撕下貼紙後,有效期限從2027年變成變成2026年,過期一年讓消費者吃驚,和客服人員反映,對方卻說是工廠內部人員印錯標籤,所以才貼新的,但顧客根本不信,月份日期都不對,是要繼續騙人嗎。但這些狀況,店家竟然都沒發現嗎?

宜蘭鴨賞老店包裝疑有「雙層標籤」,撕開外層後,原本標示2027年9月13日的有效期限,竟變成2026年8月12日。
宜蘭鴨賞老店包裝疑有「雙層標籤」,撕開外層後,原本標示2027年9月13日的有效期限,竟變成2026年8月12日。

鴨賞老店業者:「袋子已經貼好(標籤貼紙)了,之前已經貼好了,它上面的有效期限,重做一批的時候,就會貼(新的)上去,員工就是在省(錢)啊,沒有丟掉 。」

業者出面致歉,強調商品絕對沒過期,員工疑似為了省錢,將貼過標籤的包裝袋重貼,但基於安全,400多包鳳爪,全數下架並銷毀。

宜蘭衛生局長徐迺維:「如果產品沒有過期,但是去修改標籤,牽涉到標示不實,依照食安法第28條以及第45條的規定,是要處分4萬到400萬,同時要限期改善。」

雙方儘管已經達成和解,業者也將賠償,但私自改標籤涉及食安法,宜蘭衛生局已經派員調查,要給消費者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