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大內區石城里某里長候選人,為求選民支持,發放貼有該里長競選標語貼紙市價約40至50元的吐司;永康區西橋里另名里長候選人,遭控以俗稱「搓圓仔湯」行賄勸退另名里長候選人;檢警日前偵辦相關案件,移送地檢署複訊後,分別以8萬元與20萬元交保候傳。

台南地檢署於9月24日,接獲警方通報,大內區石城里某里長候選人,為尋求選民支持,夥同親友在該里沿路發放貼有該里長競選標語貼紙的吐司,每包價格約40至50元,合計送出1百包給當地選民,以此向選民行求賄選等情。

督導轄區的主任檢察官郭書鳴、檢察官李政賢指揮所轄分局,以現行犯逮捕該里長候選人及協助發放的親友共4人,並查扣相關證物。

經檢方訊問後,認該里長候選人等4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犯嫌重大,然尚無羈押必要,都命具保候傳。

另名涉嫌賄選的候選人,為永康區西橋里某里長候選人,涉嫌以俗稱「搓圓仔湯」的方式,欲行賄勸退另一里長候選人。

檢調於昨天(9月30日)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同步傳訊該里長候選人及及案關人員到案說明。經檢方複訊後,認該里長候選人涉嫌對具有候選人資格之人行求賄賂,而約其放棄競選,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7條第1項之罪,犯罪嫌疑重大,然尚無羈押之必要,亦命具保候傳。

檢方重申:賄選嚴重破壞選舉公平與民主制度,不論以現金或其他具有經濟價值之財物作為對價,企圖影響有投票權人之投票意向或影響其他候選人參選意願,均可能涉及賄選犯行。候選人及相關人員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本署將持續積極查察賄選情資,依法嚴查速辦,以端正選風、維護民主政治選舉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