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違規遭裁罰!台灣證券交易所公告,盛達電業(3027)因延遲申報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違反相關發布規定,遭證交所開罰新台幣3萬元。

證交所指出,盛達電業於2026年8月13日間,發生資金貸與子公司增加金額已超過公司最近期財報淨值2%之情事,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3款規定,但盛達未依規定,及時將資訊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訊畫面,構成延遲申報。

對此,證交所表示,除對盛達電業處以3萬元違約金外,亦已發函要求該公司嗣後必須確實依規定辦理。證交所強調,上市公司即時且正確發布重大訊息,是維持市場公平與保障投資人權益的重要機制,公司應審慎判斷重大事件並依規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