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8月14日才通過今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還未公布施行,行政院9月初即提出今年度追加減預算案。其中,立院預算中心發現,國防部與海巡署分別編列巨額軍事投資與資本支出,恐未審酌有限時程的執行量能覈實編列。
《預算法》規定,「各機關執行歲出分配預算,應按月或分期實施計畫之完成進度與經費支用之實際狀況逐級考核之」,追加預算編列也應考量計畫完成進度與經費支用實際狀況,並考核執行成效,以發揮預算資源配置成效。
預算中心表示,檢視國防部此次「軍事投資(不含機密計畫)」所提追加預算,全數屬跨多年期計畫,其中濱海監偵型無人機、濱海攻擊型無人機2案於行政院「強化韌性特別條例」草案原各預計採購1446架、20萬8200架。
而國防部在此次追加預算案中,已規劃分別採購688架濱海監偵型無人機及4萬7105架濱海攻擊型無人機,各占原預計採購架數47.58%、22.62%,本次追加預算案數占其計畫總經費均逾三成,濱海監偵型無人機甚至近五成。
預算中心也點名,國防部小型自殺式無人艇籌獲案,預計執行至120年度,於「強化韌性特別條例」草案中規畫以296.74億元採購1320艘,但本次追加預算案已編30.17億元(總經費10.17%)、買120艘(採購總數9.1%)。
預算中心表示,鑑於本次追加預算案是於9月初才提出,但115年度已將結束,此時編列高額追加預算,恐怕有執行面疑慮,應審慎評估、檢討於有限時程下執行高額採購預算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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