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2023年7月間,藉口替女兒慶祝生日,邀約女兒前往台中某KTV飲酒狂歡,隨後竟以「酒駕恐遭警方臨檢」為由,將女兒帶往附近汽車旅館休息,並趁她酒醉昏睡之際伸出魔爪,而雙方具備實質血緣關係(非婚生、未經法律認領),目前一、二審皆重判阿德4年有期徒刑。

根據法院判決資料,案發當晚,成年的女兒進入汽車旅館房間後,先於浴室嘔吐並在浴缸內昏睡,阿德竟跟隨進入浴室一起泡澡。女兒隨後清醒轉往床上補眠,卻驚覺遭到生父性侵,當下立刻推開阿德並崩潰大喊:「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

面對女兒質問,阿德不僅未停止動作,確認對方身分後甚至強行二度侵犯,過程中更壓住女兒頭部逼迫口交,最後甚至詢問「能不能內射?」種種行徑讓女兒身心嚴重受創。女兒事後因擔憂外界異樣眼光,且不願直接與父親撕破臉,初期選擇冷處理並刪除對話紀錄,直到同年12月底才在家人鼓勵下正式報案提告。

面對親生女兒指控,阿德全盤否認涉犯強制性交罪,甚至在法庭上反咬是女兒主動「摸他下體、頭在我下面」。辯護律師則主張,案件缺乏直接生物跡證,且女兒本身長期患有憂鬱症狀,試圖影響證詞可信度。

然而法官審理後認定,被害人針對性侵發生的時間、地點、犯案次數與細節,前後證述高度一致。法官認為,被害人完全沒有必要拿自身的社會評價與名譽作為陪葬,去誣陷父親入罪。一審法院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阿德4年有期徒刑,阿德不服提出上訴,近期遭二審高等法院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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