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狼父於2023年7月假借慶生之名,邀約已成年的非婚生女兒至KTV歡唱飲酒,隨後以避臨檢為由帶她入住汽車旅館。不料這名狼父竟趁女兒酒醉之際強行侵犯,即便女兒驚醒推開怒喊「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仍未收手。目前該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在一、二審皆判處狼父4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一名狼父在KTV為非婚生的親女兒慶生,竟利用她酒醉時性侵得逞。(示意圖/民視資料照)
據判決書指出,這名父親與被害人為血緣上的父女關係,但因未經認領,法律上未確立父女身分。2023年7月晚間,這位父親邀女兒前往KTV唱歌喝酒,隨後以酒後駕車易遭臨檢為由,帶女兒至附近的汽車旅館投宿。被害人進房後因醉意在浴缸內昏睡,未料狼附近一同進入浴室內泡澡,當被害人醒來後,不僅發現自己已離開浴室到回床上睡覺,期間更遭到父親性侵,當場推開對方並大喊「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但父親仍不顧反抗再次硬上。

被害人在家人的鼓勵下決定對父親提告。(示意圖/AI生成)
被害人控訴,父親不僅強行侵犯,甚至壓住她的頭部強迫為其用嘴巴進行猥褻,最後還詢問「能不能內X」。事後被害人曾向男友哭訴並告知母親,母親質問父親時對方堅決否認。被害人坦言,起初因不想與父親鬧翻且害怕外界眼光,曾刪除對話紀錄試圖冷處理,直到同年12月底在家人鼓勵下才鼓起勇氣報案提告,並由警方移送法辦。
法院審理時,這名狼父矢口否認性侵,反辯稱是女兒主動觸摸其下體;辯護人則主張告訴人患有長期憂鬱,且欠缺生物跡證。然而法官認為,被害人對於遭性侵的時間、地點及細節證述前後一致,亦無誣告親生父親之必要與動機。台中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狼父4年徒刑,而狼父不服提起上訴,日前遭二審法院裁定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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