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警分局一心路派出所員警,前(2)日晚間7時30分許,巡邏行經前鎮區育群街與憲德街口時,發現68歲王姓男子,騎電動輔助自行車時,左右蛇行、車身搖晃,行車狀況明顯不穩,恐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前鎮警分局表示,員警上前攔查,王男一度聲稱「肚子痛、急著上廁所」,企圖藉機離開現場。但員警察覺有異,當場識破脫逃意圖,查獲他身藏第一級毒品海洛因。

警方表示,員警查證身分後,依法詢問王男是否有攜帶違禁物品,不料王男神情瞬間緊張,除一再否認身上有違禁物外,更突然聲稱「肚子痛、急著上廁所」等,企圖藉機離開現場。但員警察覺有異,當場識破他意圖脫逃而制止。過程中,王男又假借拿取香菸,企圖將手伸向左胸口袋,以轉移警方注意力。

前鎮警分局表示,員警眼尖發現,王男口袋內藏有可疑夾鏈袋,立即要求他交出夾鏈袋。面對詢問,王男一度辯稱「不知道裡面裝的是什麼,也不知道為何會出現在自己口袋」,企圖撇清責任。員警現場初步檢驗,夾鏈袋內物品對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呈陽性反應,重約1.1公克,當場依法逮捕。

警方表示,員警再對王男實施唾液快篩,結果呈毒品陽性反應,依法採集尿液送驗。由於王男施用毒品後騎乘以電力行駛的電動輔助自行車,涉嫌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前鎮警分局表示,另外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針對王男吸食毒品後駕駛慢車行為依法舉發,最高可處新台幣24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繼續駕駛。

前鎮警分局長黃元民表示,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更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大幅增加交通事故風險,對所有用路人安全造成重大威脅。警方將持續強化巡邏勤務及毒品查緝作為,秉持「向毒品宣戰、對毒駕零容忍」的執法態度,積極打擊毒品犯罪,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共同營造安全無毒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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