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男子阿強(化名)玩網路遊戲認識小茹(化名),相談甚歡,在台中北區合租,去年2月中,阿強看到小茹在房間熟睡,竟進房從後環抱,觸摸胸、腰、大腿及下體,還用下體頂撞小茹臀部,台中地院審理時阿強否認趁機猥褻,但法官不信,依趁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判決指出,阿強和小茹2024年11月間玩網路遊戲認識,相談甚歡。2025年2月起,兩人在台中北區合租成為室友,過幾天後2月11日上午7點,阿強看到小茹躺在房間床上熟睡,門未上鎖,進房從背後環抱小茹,以手觸摸胸、腰、大腿及下體,還用自己的下體頂小茹臀部,小茹驚醒喝斥他離開,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時,阿強坦承有侵入房間,有從背後抱住小茹,但否認趁機猥褻,「我承認有侵入住宅,但我只有從背後抱她,把手放在她的肚子上,絕無做一些會讓人不舒服的行為」。阿強還聲,稱當時要叫她起床,兩人都同居了,有曖昧關係,見面時也有抱過,事後會道歉,是因不應該進入小茹房間且抱她。

小茹則說,當時有關門沒上鎖,在床上側躺睡覺,阿強進來後躺在後面環抱,碰觸胸部約5分鐘,之後又摸身體、大腿側邊、胸部,還企圖將手伸進大腿觸碰下體,但因側躺大腿夾緊沒有成功,還隔著褲子用他的下體去蹭我的屁股,當時因擔心安危不敢亂動、沒有制止,強調兩人不論遊戲及現實都沒有成為男女朋友。

法官認為,從兩人事後對話,小茹質問阿強「摸腳、摸胸、貼臉旁邊呼吸、用下面在我屁股亂蹭」等行為,阿強回稱「我知道那很誇張,我很抱歉」,顯見小如所述為真,審酌阿強犯後否認犯行,未與小茹達成和解或賠償,依趁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