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張姓男子到桃園市平鎮區聯新國際醫院就診時,因就診後持續感到疼痛,竟持美工刀朝急診室醫師揮舞並恫嚇「我手上有刀喔」,隨後被趕抵的員警逮捕,張男過去曾有違反家暴令及毀損前科,桃園地院近日依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他3月徒刑。

張男於去年9月14日下午1點因身體不適前往醫院急診,就診時與醫師發生爭執,突持美工刀作勢攻擊並口出恫嚇言語,導致醫師被迫中斷急診工作,員警獲報後於下午1點30分逮人,扣得美工刀1支。

張男訊後被移送桃園地檢署,他坦承不諱且有證人證述等,檢方偵結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桃園地院判決指出,張男一行為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醫療法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為想像競合犯,從一重以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罪論處。

審酌張男在醫院已對他施以診療後,因身體持續感到疼痛,竟無視醫療技術本不可能達到就診後隨即康復的事實,竟以恐嚇言論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更持刀威嚇醫事人員,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也破壞醫療現場診療進行,實應非難,考量張男坦承犯行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被害人法益受侵害程度、至今未與被害人等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等理由,以及曾有違反保護令、毀損前科,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扣案美工刀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