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日昨台北市政府研考會主委殷瑋三連發砲轟台糖,5月驗出中聯毒油未通報以及賴政府的擺爛處理態度,殷偉先是痛批「這個政府不能要了」,接著再發文「五問」:台糖驗到毒油不必通報?更直接砲轟經濟部失格失能失德,這次「賴祥『清』德政府」的公開發言,絕對是公部門之恥。而殷偉的直白五問,則是一針見血、一槍斃命了「這個國家」的「賴清德團隊」。

誠如殷瑋所言的台糖驗到毒油,「當然應該通報」;因為台糖不是一般的食品業者,而是國營事業;「食安法」第7條則指明,食品業者應將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送去檢驗;而針對《食安法》第17條而來的《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附表三規定得更直接,苯駢芘的限量標準適用於直接供食用的油脂,以及「作為食品加工使用的油脂」云云。

此外,殷瑋還舉實例經濟部訂有《災害及緊急事件通報程序》,明定只要事件影響民生、影響上下游產業供需、影響事業形象、可能引起媒體報導,或需要通報主管機關、地方政府,都應啟動通報程序。甚且「舉輕以明重」的以兩年前蘇丹紅事件為例子,行政院高喊要強化食安五環,白紙黑字的要求食品業者「確認原料安全,若有異常應主動通報衛生機關」。難道,台糖不是食品業者?

坦白說,殷偉直球對決的「五問」頗有戰國時代屈原所作楚辭《天問篇》的味道,代表絕大多數多少都一定已吃到「毒油」台灣人民的「心中抑鬱」。首先,失職「耶害AI」的卓內閣沒有學習到前閣揆衝衝衝所期許的「公務人員應該要雞婆一點」,二來,果若真如卓團隊企圖卸責的「非台糖職責」的話,那麼「非軍人職責」的中學生造冊,為何又要他們也共同負起「類保家衛國」的責任?

報告賴政府與卓內閣,面對台糖早在5月15日就已經驗出中聯毒油14.7ppb超標7倍「吃飯皇帝大」的重大食安問題,粗油是原料、而非最終食用油品的「沒有通報義務」,乃至是更為離譜傲慢「餐廳去菜市場買菜的『誰有爛菜葉?』」、沒有志氣與擔當的「只想『比爛不比好?』」論述,難道不就是此際殷偉所痛批的,這不就是整個中央政府都「已爛到骨子裡」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