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大村鄉發生恐怖情殺案,43歲男子賴建榮不滿朱姓前女友與李姓男子交往同居,竟趁深夜持刀闖入李男租屋處,朝李男頭部、胸部狂刺14刀,殺死對方後,又以棉被、塑膠袋裹屍,將遺體扔在圳溝草叢。國民法官審理時,賴男辯稱自己吃了安眠藥意識不清,拿刀是為了防身,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依殺人罪判賴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警調查,賴建榮(43歲)與朱姓前女友(40歲)育有一女,因不滿朱女在分手後與李男交往同居,導致復合無望,竟在2025年2月3日凌晨12時許,持刀闖入李男租屋處,李男見狀立刻報警,但仍遭賴男持刀狂刺頭部、胸部14刀,其中數刀刺穿胸壁,造成肺臟破損,李男因呼吸衰竭、大失血慘死。

案件審理期間,賴男辯稱當天是為了接女兒才進屋,刀具也是為了防身在屋內臨時拿的,且當時有吃安眠藥意識不清,不知道為什麼「手上刀突然插入對方胸口」。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賴男進屋前就已準備好刀具,且進屋後直接朝李男要害處猛攻,且賴男行兇後,不但沒有報警,還以棉被、塑膠袋裹屍,將李男遺體載往1.2公里外的大排水溝草叢棄屍,並丟棄兇刀及手機滅證,根本是蓄意犯案。

法官認為,賴男到案第一時間,還編造不實情節,想把殺人罪推給朱女,供詞反覆,迄今未與李男家屬達成和解賠償,顯見毫無悔意。考量賴男家庭、經濟狀況以及犯罪動機、手段等一切情狀,依殺人罪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