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上月底三讀通過在野提出的「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明定政府要為兒少開立「未來帳戶」定期撥入津貼,每年支出約2,162億元,且開放家屬自存。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7日)批評立院逾越憲政份際、侵害政院提出施政方針及編製預算的憲法權力,放話政院將採取必要憲政作為應對,被解讀又想用不副署來卡關法案。
立院日前三讀通過「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每年支出約2,162億元,較政院提出的「0至18歲成長津貼」多出311億元。
「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採帳戶雙軌制,分為未來帳戶、成長津貼專戶。未來帳戶開立後,第一年由政府撥入6萬元啟動金,7~18歲期間每年撥3萬元,並允許開戶人、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存入自存款(金額無上限),定代理人的雇主也可每年提撥最高5萬元企業贊助。
兒少成長津貼專戶部分,0~7歲期間,每年由政府撥入6萬元;7~18歲期間,每年撥入3萬元津貼。成長津貼專戶可隨時動支。
條文明定,若有遺棄、虐待、忽視教養等情況,法院可按照父母一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請求或職權,停止其支配兒少成長津貼專戶全部權利,並由主管機關追回已動支的所有款項,歸還專戶持有人。
李慧芝表示,政院下午已收到三讀函文,根據憲法規定,提出施政方針及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屬於行政院的憲政職權,政院將依據憲法採取適當作為,恪守憲政責任。
李慧芝趁機再度批評在野版本允許民眾自存,有擴大貧富差距的疑慮,反觀政院版才是真正幫助弱勢、落實公平正義。李慧芝表示,對於立法院逾越憲政份際、侵害政院提出施政方針及編製預算等憲法權力的做法,政院也將採取必要的憲政作為,以維護憲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