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福建一名外送員去年因送餐定位問題與顧客爆發口角,沒想到竟遭對方持刀攻擊,頸部大量出血後陷入昏迷,最終成為植物人。法院日前一審認定,被告楊姓男子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須賠償逾百萬元人民幣。被害人家屬認為刑期過輕,曾請求檢方抗訴,但遭到駁回。

陸媒《紅星新聞》報導,事件發生於2025年7月1日,福建省連江縣敖江鎮一處路段。當時餓了麼外送員李某杰騎電機車送餐,因外送地址定位問題與楊姓男子發生爭執。楊男一度拿出隨身攜帶的尖刀,雙方拉扯過程中,刀鋒劃過李男頸部,傷口長達21.5公分,造成大量失血。

據楊男陳述事發當天,當他看到送貨員故意騎電動機車往前行駛時,憤怒地叫送貨員掉頭。 當對方走近時,他用左手環住男孩的脖子,問他是否想惹麻煩。那人說:「來啊,打我啊!」他氣得無法自控,右手從腰帶右側拔出一把刀,試圖嚇唬對方阻止他的挑釁。

李男送醫搶救後,在加護病房治療長達255天,至今年3月才出院,但始終沒有恢復意識。司法鑑定認定,他因頸部刀傷大量失血造成心肺停止,進一步引發缺血缺氧性腦病,目前處於持續性植物生存狀態,構成重傷一級、一級傷殘,需要終身依賴他人照護。

李男被砍前模樣。(圖/翻攝紅星新聞)
李男被砍前模樣。(圖/翻攝紅星新聞)

庭審期間,楊男主張自己是在遭到李男搶刀時「本能反擊」,因此涉及正當防衛。不過法院認為,李男當時並未對楊男構成刑法上的直接、現實不法侵害,因此不符合正當防衛要件。

此外,精神鑑定顯示楊男患有精神分裂症,案發時屬於發病期,但法院認定他並未完全喪失辨識或控制行為能力,因此仍須負刑事責任,只是依法可從輕處罰。

今年5月28日,連江縣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楊男有期徒刑8年,民事部分則認定各項損失逾106萬元人民幣。李男妻子表示,家屬曾向檢方申請抗訴,但6月收到答覆,檢方認為一審判決事實認定及量刑均無錯誤,因此決定不抗訴。

由於丈夫目前仍昏迷、需要終身照護,李男妻子表示,楊男家屬後來提出賠償150萬元人民幣,為了丈夫未來治療與照護,只能無奈簽下諒解書並撤回民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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