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曾婉拒列入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的陸配徐春鶯,被控接受中共官員指示蒐集台灣政局情資、替黃珊珊與柯文哲站台助選,另涉協助中共官員入境、詐貸及地下匯兌。新北地院今(11)日一審宣判,徐春鶯依《反滲透法》、《銀行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7年,全案仍可上訴。

同案3名被告中,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理事長鍾錦明涉犯《反滲透法》,判刑2年;徐春鶯女兒卜啓正因加重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緩刑4年;集智公司負責人羅穎因詐貸及掩護中共官員入境,分別判刑1年2月,合併執行2年。

檢方起訴指出,徐春鶯自2019年起與中共官員頻繁聯繫,接受中共民政部官員楊文濤及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相關人士孫憲之指示,利用新住民團體職務蒐集台灣輿論、政界及政黨情資,並曾替黃珊珊、柯文哲站台造勢。此外,她還被控以商務交流名義虛報資料,協助孫憲之來台10天。

檢方另指,徐春鶯安排女兒卜啓正透過集智公司製作不實在職及財力證明,向銀行詐貸2697萬元購屋;另非法從事兩岸地下匯兌,涉案金額達2875萬餘元,獲利24萬餘元。檢方今年3月偵結起訴時,原建請法院重判21年6月,並併科罰金2300萬元。

徐春鶯審理期間僅承認詐貸及地下匯兌,否認替中共蒐情或接受指示,辯稱與對岸官員只是「日常閒聊」。她去年11月遭羈押禁見,今年6月辯論終結後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由她創立的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另已於今年5月遭內政部依《人民團體法》宣告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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