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日前高鐵一輛列車離開嘉義站後,清潔人員在車廂廁所內拾獲提袋,裝有100萬元現金,據了解,目前該筆鉅款已依遺失物程序妥善保管,等待失主依程序認領,由於擔心冒領問題,高鐵公司也不會說明這起事件,以免遭無法查證的有心人士冒領。

據指出,本月10日晚間,高鐵一輛南下列車抵達嘉義站停靠,之後離開繼續南下,隨車清潔人員在廁所內發現一個提袋,裡面竟裝大批現金。清潔人員隨即通知列車長,列車傍晚抵達終點站後,由高鐵員工收入保險箱協助保管,清點約有100萬元現金。

不過,由於事涉大筆鉅款、加上高鐵公司對於遺失物有嚴格SOP規定,不能說明遺失物狀況、內容以及特徵,以免遭有心人士冒領,甚至持當天車票來冒領,因此對於100萬元鉅款「無法評論」,更不能說明細節。

根據台灣高鐵公司對遺失物的SOP,高鐵人員拾獲遺失物後,會進行檢視、建檔及入庫作業,若可查詢遺失人的聯絡資料,則會主動聯繫遺失人前來認領;若無法查詢遺失人,即會進行後續建檔與入庫保管等待人員認領。

而相關遺失物依「鐵路法」規範保存1年,無人認領的遺失物,若是電子產品類例如筆記型電腦、手機、相機、DV、隨身碟等,因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問題,委由政府立案的資源回收商進行銷毀,以避免爭端;如為衣物、用品類物品,捐予公益團體辦理義賣活動及轉贈弱勢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