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黃揚明指出,僑委會主委徐佳青(見圖)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一案,或許可以當一塊試金石,看民進黨是不是真正「清廉、勤政、愛鄉土」?(資料照,柯承惠攝)

僑委會主委徐佳青日前被爆,替兒子在「僑青東沙體驗營」活動中,放寬報名資格,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遭監察院裁罰10萬元。媒體人黃揚明於臉書發文指出,這案子或許可以當一塊試金石,看民進黨是不是真正「清廉、勤政、愛鄉土」?民進黨廉政委員會可直接約詢徐佳青,得作成警告、停權或除名處分之裁決。

​黃揚明表示,徐佳青因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被監察院裁罰10萬元確定。徐佳青具民進黨黨員身分,根據該黨《廉政條例》規範,「其他有涉及違反廉政、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或使用特權之行為而影響本黨名譽者」,正是該條例所稱違反廉政行為之範圍。

黃揚明提到,民進黨廉政委員會可直接約詢徐佳青,或是知情後直接指派委員調查,該會調查違反廉政行為事件後,得作成警告、停權或除名處分之裁決。

黃揚明指出,就算徐佳青的叔叔是民進黨秘書長,民進黨到底是不是真正的「清廉、勤政、愛鄉土」?這案子或許可以當一塊試金石。

黃揚明補充,該條例附表提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其不當交易行為金額超過新台幣5000萬元才要開除,所以徐佳青不會被開除,但停權、警告應該逃不掉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