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屋頂上的太陽能板還來不及蓋,另一邊則是部分地面光電案場因開發商或統包商退場,開始出現維運缺口。這是台灣太陽光電走到2026年時,出現的矛盾一幕。

隨著半導體擴廠以及AI基礎建設帶動電子製造業用電大增,台灣用電需求持續成長,政府也隨之調整再生能源目標,將2030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目標提高至31.2GW(吉瓦)。

截至今年4月,台灣太陽光電累計裝置容量約15.84GW,距離目標仍差15.36GW。若要如期達標,未來不到5年,平均每年須新增約3.3GW,速度將超過過去的建置高峰。根據能源署資料,即使是新增量創新高的2023年,全年併網量也只有2.5GW。

要進一步加快建置並不容易。過去支撐光電成長的地面型案場與漁電共生,正面臨土地取得、地方審查、融資及社會信任等阻力。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曾表示,地面型光電牽涉複雜的土地利用與地方政治,短期內難以突破停滯。

在地面型光電推進受阻之下,政府將擴張重心轉向爭議相對較小的屋頂型光電。目前台灣屋頂型光電裝置容量已達10.05GW,占整體64%。政府原本希望透過建築屋頂光電新制,要求符合條件的新建築設置太陽能板,使新增案源不再只仰賴業主自願投資,成為較穩定、可預期的成長來源。

但就在政策上路前夕,住宅建置太陽光電法規卻臨時喊停。

太陽光電 圖/ AI產制
太陽光電 圖/ AI產制

政府原定於8月1日實施屋頂光電新制,要求建築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每20平方公尺(約6坪)設置1kW(瓩)太陽光電。新制原先預估每年可增加約660MW(百萬瓦)裝置容量。

不過,新制實施範圍隨後縮減。內政部於8月4日決定,第一階段暫不要求H類住宅,以及G3類診所、藥局與日常服務店面履行光電設置義務。由於住宅占新建案大宗,排除住宅後,新制能帶來多少新增容量,也出現疑問。

「新建築物是最有把握可以增加光電的途徑。」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泉潽指出,地面型光電涉及土地使用與地方溝通;新建築則能在設計階段一併規畫結構、線路與光電設備,推動阻力相對較小。隨著建築逐步走向淨零,屋頂光電也被視為較容易落實的增量來源。

陳泉潽強調,若住宅類建築被排除,影響的不只是少掉部分太陽光電案量,也可能削弱一項相對穩定、容易預期的新增容量來源。既有建物是否願意加裝光電,牽涉屋齡、建築結構和住戶意願;地面型光電也進入相對難以開發的階段,容易簽約的土地已逐漸開發殆盡,剩餘土地則可能面臨產權複雜、租金昂貴等問題。因此,新建築物反而是政府較能掌握的成長來源。「任何綠電都很重要,要積少成多。」

不過,站在第一線業者角度,屋頂型光電新制也未必是一帖萬靈丹。

「過去具規模、條件佳的工業屋頂,幾乎都完成開發。」台灣老牌太陽能統包工程公司聚恆科技董事長周恒豪指出,之前工業廠房與商辦大樓屋頂,早已是光電業者積極開發的對象;現在政策要求更多建物設置,確實可以把零散案量「化零為整」,擴大市場規模。但光電設置從自願投資選擇逐漸成為法規要求後,市場可能面臨新的問題:當建置光電系統從投資選擇變成法定義務,業主會不會只求「符合規定」?

#2 聚恆科技太陽光電 圖/侯俊偉攝影
#2 聚恆科技太陽光電 圖/侯俊偉攝影

「有義務要做的人,會不會用能夠通過的方式來做,而是以最低成本的方案。」周恒豪說道。這也讓屋頂光電下一階段的問題,從「有沒有裝」進一步變成裝了之後,誰能保證20年持續正常運作?

台南起家成立28年的聚恆科技,從早期3至5kW的小型屋頂型太陽能光電系統開始,如今累積超過600件光電案場,包含屋頂型、地面型,目前一年開發約15至20MW屋頂型案量。對聚恆而言,大量20至30kW的新建物小型屋頂型光電案場,反而更符合組織較靈活的中小型業者,對大型系統整合商而言,影響相對有限。

屋頂新制因此解決的是「量」的一部分;但當大量的小型案場陸續出現,設備品質、維修與長期責任,成為下一個治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