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頂大教授大壯(化名)為女博士生小花(化名)的論文指導老師,他遭控多次對女學生伸出鹹豬手,小花不堪其擾提告求償215萬元;大壯否認性騷擾,但說詞未獲採信,法官綜合相關證據,及校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重啟調查報告,判大壯應賠償女學生小花6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就讀頂大的女博士生小花(化名)控訴,論文指導教授大壯(化名)多次利用學術討論等機會,從2022年8月起至2024年4月,多次在進行學術討論時她伸出鹹豬手,碰觸手臂、撫摸大腿上端與膝蓋。

此舉導致小花長期到身心科、精神科就診,因此,對大壯提告4450元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懲罰性賠償金215萬元。

面對指控,教授大壯抗辯,坦承有觸碰行為,但沒有性騷擾的意圖,且雙方討論過程互動正常,小花當下並未表現出嫌惡神情,也無悖於常情。

法官勘驗小花向友人訴苦的訊息,內容提及「王八蛋又摸我大腿跟膝蓋了」、「而且還在另一個學妹面前,光明正大的摸,我跟學妹都傻眼了」、「他手還要上來,而且摸在口袋的下面一點」、「就是很上面的大腿」。

此外,依據校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重啟調查報告,認定大壯至少6次觸碰小花手臂、大腿及膝蓋。

法官認為,大壯身為指導教授,反覆觸碰女學生體現性別生理差異的身體表徵,顯已逾越教師指導教學的合理範圍,嚴重影響小花人格尊嚴,無論其當下是否有性騷擾意圖,皆已構成性騷擾。

法院斟酌,大壯的行為具反覆、慣習性,併兼衡侵害情節、小花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及兩造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判決6次性騷擾行為,有3次因僅有片面陳述、證據不足而遭駁回,其餘3次加上加罰1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判他應賠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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