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30)日正式拍板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全面配合憲法法庭判決進行制度大翻修!這次修法最受國人矚目的焦點,莫過於「死亡前2年贈與財產」的遺產稅究竟該由誰來扛,以及「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扣除計算方式大放寬。對此,專家點出這次修法有「2大變革」,不僅終結了過去「沒拿到錢卻要幫忙代繳稅」的冤大頭亂象,更有望大幅提醒配偶的可扣除金額,讓遺產稅負擔大大減輕!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家族辦公室協同負責人張啓晉直言,過去實務上最常引發家族爭產糾紛的,就是被繼承人在過世前2年內,將財產贈與給配偶或特定繼承人。這筆錢雖然依法得併入遺產總額課稅,但稅金分配卻不公平,常讓沒拿到半毛錢的其他家屬得自掏腰包幫忙繳稅。

不過,這次修法明確規定,未來受贈人必須「按受贈財產佔遺產總額的比例」來分攤這筆遺產稅。簡單來說,如果父親過世留下5,000萬遺產(含生前2年送給母親的1,000萬),總遺產稅為200萬,那母親就得乖乖按比例負擔40萬的稅金。更絕的是,就算受贈人事後「拋棄繼承」、喪失繼承資格,甚至根本不是法定繼承人,只要這筆錢被算進遺產總額,通通逃不掉,必須負擔相對應的稅額!

另一個讓全台配偶眼睛一亮的重大修正,攸關「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大鬆綁!修法後,若死者在過世前2年曾贈與財產給配偶,且該筆錢依法須併入遺產總額課稅,在計算分配請求權時,這筆錢將「視同為死者的現存財產」。這樣一來,配偶的可扣除金額將大幅飆升!

張啓晉舉例試算,若父親過世時剩餘財產4,000萬,生前2年曾送母親1,000萬,而母親名下剩餘財產為2,500萬。修法前,母親只能扣除約750萬;但修法後,因為那1,000萬贈與也被納入計算,扣除額瞬間暴增到1,250萬,足足多出「500萬」的免稅空間,對配偶來說是一大福音!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強調,這次政院出手修法,正是為了落實真正的「稅賦公平」。不僅讓實際拿到錢的人負擔應有的稅額,免除其他家屬無辜代墊的委屈,更讓配偶的分配請求權計算更加合理,大幅減少日後的遺產爭議。

專家也強烈提醒,隨著新法即將上路,未來高資產族群在進行生前贈與、財產移轉或遺產規劃時,務必盡早找會計師等專業人士重新檢視「贈與及繼承安排」,提早做好完善的傳承佈局,以因應稅務變化,才不會讓節稅的美意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