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正式向憲法法庭聲請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並預計於8月初進行函送。

根據內政部公布的聲請解散統促黨三大理由,其一是配合中共在台發展組織,協助中共認知作戰、滲透基層並引入中資介入選舉。

內政部指出,統促黨受中共指示,不僅引介現退役軍人赴中、發展間諜網路,也利用中資經營電台,傳播認知作戰訊息,甚至滲透全台7縣市、15宮廟呼應統戰,包含其總裁張安樂也親自擔任宮廟榮譽董事、主委等要職。除此之外,統促黨也曾發動陳抗、妨害候選人選情,以及招待選民赴中旅遊進行賄選等。

第二個聲請理由為涉及跨境鎮壓噤聲台灣民主,例如何韻詩遭潑紅漆案、機場暴力對待黃之鋒案等,經查均為統促黨員所為。內政部政務次長馬士元更指出,有原中國籍的統促黨員,以結婚為由,來台執行監控民團。

第三個理由則是統促黨幹部涉及多項犯罪,實為犯罪組織,不僅大量成員具幫派背景,還持續各項犯罪行為;其地方黨部主委及多名政黨幹部,更長期從事組織犯罪。據統計,統促黨共有141人、98案涉及組織犯罪,此外還有涉犯兩岸條例、國安法、反滲透法等案件。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與《政黨法》第26條,統促黨目的或行為,已危害中華民國存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同時也危害到社會穩定與選舉的公正性,因此決議聲請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