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警分局員警,昨(29)日凌晨1時55分許,巡邏經過板橋區僑中一街124巷附近時,發現1輛自小客車,迴轉時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板橋警分局表示,員警上前攔查,49歲陳姓男駕駛神情緊張,對談過程坦承近期曾施用毒品。員警告知毒品唾液快篩及拒測相關規定後,結果呈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也在陳男的菸盒內,查獲疑似毒品安非他命1袋。
警方表示,查獲的安非他命,初步檢驗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而且清查發現,陳男去年也因涉及毒駕被逮。員警當場依法查扣毒品,並將陳男逮捕帶返派出所偵辦。另外採集尿液送驗,並依規定製單舉發及移置保管車輛。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毒駕)等,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板橋警分局提醒,毒駕與拒測新規定,包括罰鍰金額提高:首次毒駕機車處12萬元、汽車處15萬元;第二次起按前次再加罰9萬元,累加無上限。拒測罰鍰加重:首次拒絕檢測開罰27萬元、第二次45萬元、第三次起按前次加罰18萬元,累加無上限。
另外,還有吊銷與禁考:吸毒或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不得考照。車輛沒入部分:毒駕或拒測車輛一律沒入,不論車輛是否為駕駛人所有。
板橋警分局呼籲,毒品危害身心健康,更可能因毒駕導致交通事故,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將持續加強毒品查緝及毒駕執法,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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