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17日聽取行政院116年度總預算案簡報後,以經濟成長率創下新高、116年度歲入擴增至3兆9266億元,財政達到收支平衡且實質零舉債為由,宣布增列2357億元預算,推動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並將其冠上「AI紅利,全民共享」之名。
台灣近年的經濟成長高度集中於半導體與AI供應鏈,這導致科技業與傳統產業、民生服務業之間的所得差距持續拉大。政府若能將高科技產業創造的超額稅收,透過國家二次分配機制,將經濟成長果實轉化為現金回饋給全體國民,確實有助於縮小貧富差距感,避免「經濟成長與一般庶民無關」的剝奪感。
然而,這項政策若放在當前憲政運作與政局演變的時間軸上檢視,卻暴露出極為嚴重的政策標準矛盾、憲政審查雙標及政治算計疑慮。
回顧歷次政策形成過程,賴總統對在野黨倡議的普發現金政策都持強烈批判態度,高舉「財政紀律」大旗,強調國家財政應「將錢用在刀口上」,甚至還說普發現金違憲,這是「用你的錢買你的票」的「買票行為」、「破壞國庫健全」。
如今在年底地方大選壓力逼近的敏感時刻,賴政府的態度卻大逆轉,將原本斥為破壞財政健康的毒藥,化身為名正言順的「經濟共享紅利」,難免遭輿論質疑其雙標,不過是為選舉而做的「收買人心」之舉。
更嚴重的憲政爭議在於116年度總預算案的資源配置原則。行政院籌編的歲出預算並未依法編入近期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多項法律案預算,如《財政收支劃分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軍人待遇條例》等修正案,以及《台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等。 若行政院依法編列預算,116年度的預算盈餘勢必大幅縮水,根本無法在「預算平衡、零舉債」的框架下普發1萬元。
行政院一方面拒絕副署或執行立法院通過的照顧弱勢與地方補助預算;另一方面,卻又將上修的稅收額度全挪用於普發現金。這種「選擇性遵法」的操作,實質上是將國庫資源轉化為政黨拉攏選民與拉抬施政好感度的政治工具,將國家財政資源當成政黨選舉動員與綁樁的私房錢。
特別是今年5月國民黨就提出普發方案,行政院仍堅持預算應優先用於還債與重大建設,甚至批評普發現金是財政負擔;短短3個月後,執政團隊卻陡然轉向,「財政毒藥」瞬間變身為「AI紅利」,執政當局顯然欠缺具說服力的論述轉折。
賴卓政府若欲擺脫「私房錢拉攏選民」的輿論包袱,首要之務在於對政策轉向提出具說服力的論述,並積極建立與立法院的憲政對話機制,方能避免政策原意被政黨利益算計所蒙蔽。(作者為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祕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