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名人夫阿豪(化名),先前在妻子度假屋查看時發現,室內竟有其他男人用品,他進一步檢視掃地機器人錄影畫面,赫然發現妻子全裸與小王擁抱,憤而向兩人提告求償,桃園地院判阿豪妻子及小王應賠償50萬元;妻子反控妨害秘密罪,桃園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阿豪5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主張,他與妻子在2021年12月登記結婚,婚後與父母在新北市同住,週末則在妻子桃園市住家度假,該間房產由他負責裝修,包括設置大門密碼鎖,房屋鑰匙也是由他保管,2人婚後相處和睦。

2023年9月間,他察覺妻子行為有異,趁對方出國時前往度假屋查看,浴室竟有不明男子的牙刷,他向管委會申請查看地下停車場監視器錄影畫面,亦發現陌生男子開車載送妻子到度假屋,2人甚至在這裡過夜;他進一步查看掃地機器人內存影像,始知妻子與該名男子親密擁抱,還在對方面前全裸更衣,男方則恣意躺臥沙發,遂提告求償200萬元。

法官認為,阿豪妻子帶小王進屋,毫不避諱赤身裸體,並在對方面前更衣,男方亦在她面前赤裸上身,明顯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侵害阿豪配偶權屬實,而且情節重大,因此判阿豪妻子及小王應連帶賠償50萬元。

事後妻子反控阿豪涉犯妨害秘密罪,桃園地檢署偵結後將他起訴;法官認為,阿豪與原告為夫妻關係,2023年12月24日,他以掃地機器人內建之錄影功能,拍攝妻子在住家全裸走動之性影像,儘管地點為兩人共同居住處,仍保有居住隱私權,對原告心理侵害非微,所為應予非難。

法官審酌,阿豪矢口否認犯行,迄今未與妻子達成和解,犯後態度難謂良好,遂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