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政黨審議會去年初決議通過「中華統一促進黨違憲解散案」,並指示後續廣泛蒐集事證。內政部長劉世芳30日表示,統促黨多名核心成員涉違反《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等,已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及選舉公正性,內政部已完成事證蒐整,下周將函送憲法法庭。這也是我國史上第一起由內政部函送解散政黨的案例。
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表示,坦然面對也準備提出訴訟,民進黨取得人民的信任拿到政權以後犯罪,不可原諒,還把台灣帶上戰爭邊緣,草菅人命。「統促黨解散不了,我們要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蒐集資料聲請解散民進黨。
內政部次長馬士元昨說明聲請解散統促黨三大理由,包括長期配合中共在台發展組織;配合中共認知作戰、滲透基層,引入中資介入選舉;主導中共在台的跨境鎮壓,很多政黨成員從事犯罪活動。
他表示,統促黨創黨以來是以消滅中華民國為目標,依《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政黨法》第26條,只要政黨的目的與行為危害中華民國存在或威脅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內政部有責任與義務處理。
馬士元指出,去年1月2日黨審會8位委員有7位通過,決議向憲法法庭聲請統促黨違憲解散,歷經1年多整理各單位的證據,「也包括國外提供的證據」。
內政部民政司長鄭英弘指出,統促黨深入鄉鎮串接村里、農漁會、宮廟到對岸,打算「以鄉村包圍城市」;宗教及禮制司長林振祿則說,統促黨滲透宮廟呼應中共統戰,目前掌握至少有15家宮廟,分布於7個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