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軍總醫院移植中心遭檢調搜索,兩名醫師涉嫌登載不實各以10萬元交保。衛福部20日澄清,本案主因高樓墜下的死因判定程序未完整,並未違反捐贈意願與器官分配原則。

三軍總醫院移植中心遭檢調搜索,檢方透露案件涉及器官移植偽造文書。據檢方消息,檢警約談三軍總醫院4名被告及3名證人,其中2名醫師涉嫌在器官移植系統登載不實,複訊後各以10萬元交保。檢方指出,非病死或疑為非病死者須經檢察官相驗同意後才能摘取器官,本案疑在程序完成前啟動器官捐贈,案情仍待進一步調查。三軍總醫院則表示尊重檢方,今日不予回應。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呂念慈說明,目前掌握該案件爭議在於死因判定有些誤會。依據《醫療法》與《刑事訴訟法》規範,對於非病死與疑似非病死個案,應該回報司法相驗,由檢察官確認死因。該名個案因從高樓墜下,確實屬於「疑似非病死」,醫院相關程序未做完整,地檢署已展開偵查,衛生福利部後續也會配合處理。

衛生福利部強調,該起案件並沒有違反捐贈者意願,也沒有違反器官分配原則及移植流程。呂念慈表示,「非病死不是不能做器官捐贈。」器官捐贈涉及公共財分配,一定要公平且完全合乎法律規範。該個案捐贈的器官完全依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分配原則進行,這部分沒有問題。

衛生福利部強調,該起案件並沒有違反捐贈者意願,也沒有違反器官分配原則及移植流程。(圖/資料照)
衛生福利部強調,該起案件並沒有違反捐贈者意願,也沒有違反器官分配原則及移植流程。(圖/資料照)

針對醫師開立死亡診斷涉及非病死與疑似非病死,呂念慈說明,若非病死未通報相驗,依照刑事先行概念,檢方會先判斷是否違反《刑事訴訟法》,後續才會決定是否需要行政罰處分,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可處9萬元到45萬元罰鍰。衛生福利部這幾年持續進行教育宣導,因部分新進醫師仍可能不熟悉規定與流程,過去一兩年已開設教育課程,接下來會再請器官勸募及器官移植醫院加強宣導,避免再次造成類似疏失。

關於醫院是否會受到懲處或能否繼續執行器官移植,呂念慈表示,目前該案並未影響三軍總醫院的器官勸募及器官移植業務,皆可照樣進行,但相信醫師會更加警惕與小心。器官捐贈移植登錄及病人自主推廣中心每年會針對勸募與移植醫院進行1至2次檢討,等待檢調調查結果出爐後,會再針對錯誤與有疑義之處檢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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