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及其三名領袖李卓人、鄒幸彤與何俊仁被起訴中國《香港國安法》下「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宣判,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各被告人罪名成立。

法院星期五(8月21日)宣判後並未即時判刑,定於28日再行聽取求情。案中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與前副主席鄒幸彤否認控罪,另一位前副主席何俊仁則於案件開審前認罪。根據《香港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可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全稱「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的支聯會一直主辦1989年北京「六四」天安門學運鎮壓事件的悼念活動,直到2020年被中國香港特區政府以新冠病毒病(COVID-19)疫情為由禁止為止。

2021年9月,三人被正式起訴,支聯會亦在同月底通過解散決議,結束32年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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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的宣判過程歷時約5分鐘。主審法官向各相關方派發長206頁的判決書,但未逐點宣讀。

BBC中文在法庭現場記者看到,李卓人聞判時表情並無特別,其後法庭短暫休庭,他被領離犯人欄時,朝旁聽席舉手比劃心形手勢和合十,並報以微笑。鄒幸彤則全程保持微笑。

李卓人妻子,工會活動人士鄧燕娥聽判後在法庭外對記者說,她對判決感到憤怒、失望和無奈。

「一直以來都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們有任何合法手段,還是判有罪,我覺得是很令人失望。」

「當時阿人(李卓人)自己和律師都有解釋和抗辯,但很明顯法官並不接納。」

鄧燕娥表示,接下來將考慮求情怎樣做,「或者不做(求情)」。

鄒幸彤委託他人在宣判前於網上發文說:「我抱着好奇的心,想知道怎樣裁決。」

「公道自在人心,不需要仰望這種從上而下的判決,一次的判決亦不算什麼。」

據香港傳媒報導,距離裁決前三日,借代高等法院法庭的西九龍裁判法院外已有至少50人排隊等候,部分疑似「排隊黨」。當媒體記者詢問他們是來輪候旁聽什麼案件時,他們避而不談,或叫記者「問警察」。

也有人向記者承認如此排隊能「有數千元(港元)報酬」。BBC中文未能獨立核實有關說法,其目的何在也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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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西方國家駐港外交代表到庭旁聽。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副主任高明德(Matthias Kaufmann)告訴BBC中文:「歐盟及其成員國多年來一直關注針對香港民主派活動人士所提出的審訊。這樣做是要表明歐盟對這些案件保持密切關注。」

英國外交部印太事務政務次官羅西·溫特頓女男爵(Baroness Rosie Winterton)發表書面評論說:「這項裁決進一步顯示,如今在香港,即使是和平的悼念行為也被當局視為對國家安全的威脅。」

「北京的《國家安全法》被廣泛用於懲罰和限制和平表達,削弱了中國在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中對香港作出的承諾。」

台灣大陸委員會要求北京與港府釋放各人,並「停止以國安名義打壓異議聲音」。

陸委會發聲明稱:「近年中共與港府政治檢控不斷,本案相關人等再遭定罪,再度印證中共與港府持續利用司法做為整肅工具,肆意抹煞香港原有的多元與自由。」

國際特赦組織在宣判後隨即發表聲明,稱結果「令人痛心」。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總監白舒然(Sarah Brooks)說:「鄒幸彤和李卓人是良心犯,他們從一開始就不應被檢控。當局必須立即無條件釋放兩人。」

「香港當局應撤銷兩人的定罪,並停止迫害一直致力保存六四記憶的人士。」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國際特赦組織香港海外分會發言人張超雄說,判決「再次證明《香港國安法》正被用來懲罰那些以和平方式悼念六四的人士」。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組織亞洲區主任伊蓮·皮爾森(Elaine Pearson)說:「三名六四燭光晚會活動人士⋯⋯揭露了中國政府對其自身暴行記憶的恐懼,而當局將銘記歷史視為對國家安全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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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案件是首宗在香港高等法院審理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69歲的李卓人及41歲的鄒幸彤起訴後還押至今近1,800天,74歲的何俊仁曾獲准短暫保釋,至今還押約1,600日,超過四年。

案件圍繞支聯會沿用近30年的「五大綱領」,其中的「結束一黨專政」是否涉及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以及煽動他人作出此行為的「非法手段」。

控方指控四名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中國政權的行為。

案件原定於2025年5月開審,但因其中一位法官李運騰需審理黎智英案,最終延至2026年1月22日開審;原預訂審期75日,最終審訊歷時24日。本身為大律師的鄒幸彤沒有律師代表,親自應訊及陳詞。

控方稱,「結束」和「推翻」有相同意思,故該主張等同推翻國家根本制度及中央政權機關、自然合理意思為「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當中必然涉及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推翻」包括非法手段,但不一定涉及武力。

控方一再強調,案件並非政治審訊,法庭不涉及審理任何關於民主、六四事件或對批評中國的議題。法官李運騰也在審訊期間強調,「我們今次不是審六四」,而是審理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

李卓人在作供的時候提及,1945年前至2012年,數名中共領導人——毛澤東、胡耀邦、趙紫陽、鄧小平——都有使用過「一黨專政」的字眼,並非由支聯會首次提出。

鄒幸彤在結案陳詞中引用韓國光州事件,指韓國經歷民主轉型後,前總統全斗煥受審案例,與中國六四事件性質相似,最後當地法庭不接納全斗煥辯解,指出無論憲法經多少次修改,仍以人民、自由、民主、權力保障、法治原則等為根本理念。

「希望法庭作出正確的選擇,在價值被重塑的年代,守住法律的尊嚴和底線。」鄒幸彤最後強調。

除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鄒幸彤及兩名支聯會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另涉「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三人被控《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下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原被裁定罪名成立,經上訴至終審法院後,2025年3月獲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

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組成的高院合議庭在判詞中說,控方未有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被告人煽動他人,推翻中國中央政權機關。

然而,法庭認為三人都「意圖及相信」受唆使者將接照他們的唆使行事,會使用非法手段——即違反中國憲法及《香港國安法》的手段——並以顛覆由中共領導的中國政權為目的。

法庭認為,支聯會雖未使用或鼓吹暴力手段,但《香港國安法》頒布後,三人仍堅持「結束一黨專政」行動綱領,毫不理會其言行可能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範圍,屬於「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的「其他非法手段」。

中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法庭判決後發表書面聲明稱,港府將「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李家超稱:「支聯會長期以來蓄意在香港社會埋下仇恨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種子,透過不同手段意圖激起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厭惡、憎恨等情緒,煽動群眾顛覆國家政權。各被告長期以來的行為危害國家安全,其陰謀昭然若揭,必須予以懲治。」

1989年春夏之交,中國爆發了歷時近兩個月的「八九民運」,最終北京當局在6月4日凌晨以坦克機槍鎮壓,結束這場民主運動。

支聯會在1989年5月在香港成立,當時組織舉辦大遊行以聲援北京學運,其後每年都在6月4日晚,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燭光晚會以悼念死難者。

直到2020年,香港政府以疫情為由禁止集會,隨後《香港國安法》實施,從此香港再無大型公開悼念六四的活動。

《香港國安法》後,香港多個政治組織及公民社會團體相繼解散,支聯會亦於2021年9月舉行會員大會後通過解散。

當時身在獄中的李卓人及何俊仁公開呼籲主動解散支聯會是「最好處理方案」,但同樣身在獄中的鄒幸彤則透過信件向外界表示不認同主動解散。

在信中,鄒幸彤透露當時正承受著四條與支聯會及六四有關的控罪,但她更重視「這場政治審判的運動能量,以及港人抗爭歷史的組織維度,會否被政權弱化為零星的個人反抗。」她指,這不僅對留下來堅持的人們,亦對香港公民社會的未來影響深遠。

2021年,正值支聯會解散前夕,中國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香港中聯辦)批評支聯會從成立第一天起就將顛覆國家政權、推翻執政黨的領導作為其政治綱領。

中聯辦又指,支聯會過去30多年來借民主之名、行「反中亂港」之實,從未停止過煽動對國家、對執政黨的仇恨,肆意挑戰國家安全底線。

中聯辦發言人當時稱:「在今日香港法治環境和歷史大勢下,一切反中亂港組織都不會再有作亂空間,其垮台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

支聯會的「五大綱領」依次為「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

鄒幸彤曾於2021年被捕之前、六四32周年前夕接受BBC中文訪問,當時外界已在關注「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會否觸犯《國安法》、以及支聯會會否被取締。

當時鄒幸彤曾經表示:「這就是香港現在的狀態,你要在專政之下爭取民主,被捕是不可避免的,要來就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