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蘭籍男子KEKLAK於去年11月間,吞下99顆海洛因膠囊後搭機抵高雄小港機場,但他的行蹤早已被海巡署偵防分署掌握,一落地即遭逮,並被送往醫院檢查排毒。高雄地院審理後,重判16年6個月,他上訴後,二審考量坦承犯行,且人體運毒是為了籌措罹癌母親的醫療費,加上毒品未流入市面,適用《刑法》第59條減刑,撤銷原判決,改判12年6個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KEKLAK受跨國運毒集團指示,只要順利將毒品運來台灣並交給集團成員,就可獲得20萬元台幣。民國114年11月4日晚間,他先拿到200元美金的旅宿費後,在寮國某飯店內,將裝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的99顆膠囊陸續吞入胃中,隔日,先至越南轉機後飛抵高雄小港機場。

然而,海巡署偵防分署早已接獲情資,人剛入境即被帶往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接受X光及斷層檢查後,發現他體內藏有多顆膠囊,經排放鑑定後,均含海洛因成分,純質淨重699.07公克,黑市價超過1000多萬元。由於罪證明確,他也坦承犯行,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共同運輸第一級毒品,重判16年6月徒刑。

他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法官審酌他在台無前科,並非運毒集團核心主導角色,且他才剛入境即被查獲,該批毒品未流入市面,加上他原本從事室內裝修工作,每月收入約波蘭幣3200元、約新台幣3萬元,他因母親罹癌需要醫療費用,為貪圖小利鋌而走險,因此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量減輕其刑,改判徒刑12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