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talk新聞] 經過多次聆訊,香港高等法院於2026年8月21日裁定,已解散的支聯會及前主席李卓人(69歲)、前副主席鄒幸彤(41歲)「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另一前副主席何俊仁(74)則在開審前認罪。

對認罪和不認罪,在獨裁體制下,我都尊重各當事人的選擇。因為在共產黨面前,你要和他們講理,都是做夢。像何俊仁74歲了,還有多少精力與共產黨抗辯?還有多少時間可以在牢裡度過?但是我非常尊敬鄒幸彤。在這幾年的國安法與反送中運動案件中,她的表現是最出類拔萃者。除了她的不屈精神,也與她本人的大律師身份有關得以與法官大打法律戰。然而香港的司法獨立已經崩潰,在怎樣有力,也抵不過政治的介入與法官的權力。何況審訊國安的法官都是當局特別指定,對黨不夠忠誠的沒有資格。

鄒幸彤以微笑來面對對她的宣判,這是對宣判的蔑視。鄒幸彤媽媽對裁決沒直接回應,只說:「希望環境健康些,什麼顏色的花草都可以綻放。」「什麼顏色的花草都可以綻放」是回應最近香港特區政府封殺獨立書店理由之一是因為他們進口《唯紅花綻放:習近平時代的認同與歸屬》一書(作者為美籍華裔記者馮哲芸),顯然她暗指反對紅花獨放的一言堂。有這樣的媽媽,就有這樣的女兒。

但是法官的判詞有一段很奇怪,法官在判辭指出,為悼念而舉辦的六四集會沒有不妥,且歷年悼念活動都在警方協助進行,未受禁止,惟若舉辦者懷有煽動憎恨國家情緒以推翻中共領導,則另當別論。

這樣法官把悼念六四是否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的責任丟到警察頭上。如果警察認為是煽動憎恨就有罪,否則就無罪。可是這兩年的六四晚上,即使個人拿著花束或者蠟燭到維多利亞公園靜坐,也會被警察驅趕。個人坐在那裡,沒有講話,沒有行動,沒有標語,又如何煽動憎恨?是不是警察的心裡已經被灌輸憎恨使然?法官為自己脫身,保安局長鄧炳強可要扛大任。這可關係到他未來能否坐上特首大位。

法庭還拒絕接納辯方引述《毛澤東選集》或鄧小平、趙紫陽等領導人早期言論的抗辯,指現已時移勢易且與憲法原則無關。 看來習近平的話將來也成為屁話,法官的話又如何?

支聯會成立於1989年六四之前的5月21日,也是1990年香港特區基本法頒布之前,並非九七後的產物。因此基本法宣布香港50年不變,就包括支聯會在內。這點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都沒有反對。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也是那天提出的,也是50年不變。因

此如果說這句口號是「顛覆國家政權」,中共怎麼能夠允許?顯然具有大中華思想的支聯會,它是要透過民主改革來結束一黨專政。中國以前的憲法是消滅私有制,但在私有經濟出現以後就修改憲法(1988年),九七後還逐步完善化,包括保護私有產權。因此在結束一黨專政以後再修改憲法有何不可?

支聯會從來沒有主張暴力行為,沒有主張武裝顛覆,只是每年紀念要人民不要忘記,也反對中共泯滅真相。這就是合法的,所以基本法承諾50年不變。現在宣判有罪,是中共變了,不是支聯會變了,是中共違背承諾!所以宣判一出,鄒幸彤感到好笑,李卓人的妻子鄧燕娥感到憤怒。這是正常人的表現。而歐美國家的譴責,換來特區政府的咆哮,他們為何不會像鄒幸彤那樣微笑呢?

更多Newtalk新聞報導
曾訪台南韓議員遭北京封殺 訪中團破局 外交人士批:殺雞儆猴阻台韓交流
吳恭銘觀點》舉國體制的神話與低劣走私 「張雪機車」到底在嗨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