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2889)將於明(26)日召開董事會,「討論合併案」與「薪酬改革」兩大議案已排入議程,不料會議登場前夕內部爭議先浮上檯面。國票金董事陳冠如25日透過媒體公開指控董事長張兆順,包括延後股利發放、未每月召開董事會、放任媒體報導損害公司商譽,以及「違逆財政部政策、背離公股立場」等「四大罪狀」,同時質疑張兆順上任國票金董事長後,未主動辭去穩懋獨立董事職務。面對一連串質疑,張兆順則透過幕僚提出書面說明,逐項回應。
國票金本月12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通過今年股利配發時程,現金股利預計9月16日發放。不過,陳冠如質疑,張兆順「專斷改變會期」,導致約18億元現金股息延至9月才發放,進而影響股東權益。對此,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張兆順否認刻意延後股利發放,強調相關程序必須依照《公司法》以及經濟部、金管會規定辦理。由於國票金今年修改公司章程,必須先等待經濟部完成變更登記,之後才能將股利發放時程提報董事會議定,並依規定向金管會申報。
張兆順表示,國票金取得經濟部核准文件並向金管會提出申請後,隨即於8月12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決定除權除息日,因此股利發放時程是配合法定程序安排,並非董事長任意拖延,也與董事會是否維持每月召開一次沒有直接關係。
董事會召開頻率也成為雙方交鋒焦點。陳冠如質疑國票金未每月召開董事會,並準備提案要求「恢復每月開董事會」,認為如此才能即時處理重大營運、股利發放等事項,避免因會期延後損及股東權益。張兆順則援引國票金公司章程第22條回應,現行規定明定「董事會每二個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董事會」,因此目前董事會會期均按照公司業務需要及相關法令程序安排,並不存在任意減少會議的問題。
國票金幕僚進一步指出,由於公司章程明訂每2個月召開一次董事會,前董事長魏啟林任內同樣採取這項方式,再配合財報審議或特殊事項需要加開臨時董事會。過去每年實際召開董事會約8至10次,可能因此讓外界產生「每個月都有開會」的印象。不過,在現行章程已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幕僚認為,陳冠如要求恢復每月召開董事會的提案,明顯與公司章程規範不符。
除了股利與董事會會期爭議,陳冠如也指控張兆順「結合其他民營集團打壓內部」,並質疑公司面對特定媒體的相關報導時,未積極澄清甚至提告,等同放任國票金商譽受到傷害。張兆順對此表示,國票金尊重新聞自由,以及外界針對可受公評事項提出評論的權利。至於是否對媒體報導採取法律行動,仍須審酌報導實際內容、當事人適格與相關法律構成要件,避免不必要地耗費訴訟資源,同時也必須符合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義務,不能單純因出現負面報導就逕行提告。
針對陳冠如指控張兆順「違逆財政部政策、背離公股立場」,張兆順則強調,今年5月董事會完成改組後,國票金持續依照公股股東的政策期待及金融監理要求推動公司治理改革,其中包括薪酬制度合理化以及兼任管理制度的優化。
張兆順指出,目前備受關注的「薪酬合理化」及「研議合併」兩大議題,早已分別成立工作小組進行研究,並陸續向董事會提出相關方案;民股提出的相關提案也已納入併案處理,預計在26日董事會中正式討論。
另一方面,張兆順兼任穩懋獨立董事的問題,近期也遭到財政部質疑。財政部上周認為,張兆順接任國票金董事長後,基於公司治理原則,應主動辭去外部獨董職務。張兆順已於24日辭任穩懋獨董,並於25日再次說明,董事長兼任外部公司獨董原本並無必須辭任的規定,但為展現更高標準的公司治理要求,因此決定主動請辭,以表達維護公司治理的決心。
不過,對於張兆順僅兼任「一家」外部公司獨董便遭質疑,國票金幕僚也替他抱不平,並攤開「國票金114年年報」所揭露的董事「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資料,比較國票金其他董事過去的兼職情況。根據年報資料,前董事長魏啟林共有11個兼職,其中包括國票金2個子公司職務、4個外部董事職務、1個外部監察人職務,以及4個獨立董事職務。
現任董事及副董事長陳冠舟,當時除了擔任金控總經理及1家子公司董事外,另兼任2家外部公司副董事長、8家外部公司董事,以及2家外部監察人職務。至於這次公開提出質疑的董事陳冠如,兼職數量更多。依年報揭露內容,陳冠如當時除了擔任國票綜合證券副董事長及2家國票金子公司董事之外,另在23家外部公司擔任董事長、1家外部公司擔任總經理,同時兼任23家外部公司董事、2家外部公司副董事長,以及8家外部公司監察人,相關職務合計多達60項。
隨著26日董事會進入倒數,國票金內部從18億元現金股息發放時間、董事會召開頻率、媒體報導處理方式、公股政策立場,一路延燒至董事兼職與公司治理標準,雙方歧見也在會前全面浮上檯面。尤其「討論合併案」及「薪酬改革」兩大議案都已正式排入議程,民股相關提案也將併案討論,這場董事會最終如何處理各方意見及公司治理爭議,備受市場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