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楊姓單親爸爸日前偷走自助洗衣店內洗衣籃,又偷走停在路邊的單車,事後受害店家跟車主報案,楊男被逮,一度否認犯行,審理時才改口認罪,法院考量,他入監前無業、已離婚並育有1名3歲未成年子女,入監前獨居;將他依竊盜罪共2罪,分別處2000元罰金,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楊男今年3月晚上,到台南市某自助洗衣店偷走洗衣籃,充當推運行李的工具;5月13日又偷走停在路邊的單車,事後受害店家跟車主報案,他循線被逮,遭依法送辦。

偵審期間,楊男一度否認犯行,直到審理時才,改口坦承犯行,自陳國小畢業、入監前無業、已離婚並育有1名3歲未成年子女,入監前獨居。

法官認為,楊男手腳俱全且有工作能力,竟不思循正途賺取所需,恣意犯下竊盜案,顯見法治概念薄弱,法院審理後,將他依竊盜罪共2罪,分別處2000元罰金,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